拿媽媽的金援做壞事!張文2年花10萬買犯罪工具 母匯款紀錄曝

▲張文金流流向示意圖。(示意圖/AI制,點圖可放大)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張文在北捷臺車站、南西誠品犯下丟擲煙霧彈、殺害3人的隨機攻擊事件,警方後續追出他謀劃2年之久,利用母親資助的費用購買犯案工具,警方統計,張母3年來資助張文82萬元,其中張文用10萬元、透過《蝦皮購物》、《露天拍賣》分批購買犯罪工具。

27歲的張文,2025年1月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0巷承租分租套房,沒想到在19日陸續在中山區3個地點縱火,後續又跑到北車、南西誠品等人潮衆多地點,犯下不特定傷人案件,導致3死11傷,最後他從南西誠品頂樓墜落身亡。

警方查出,張文母親在2023年間匯款45萬元至張文的戶頭;張文在2024年擔任保全期間,母親定期每3個月匯款3、4萬不等的費用給張文;2024年12月30至2025年1月2日,連續4天共匯款10萬元至張文郵局帳戶。

警方也查出,張文從2024年間開始購買犯案工具,在2024年4月份開始購買短刀、防護工具,期間陸續在《蝦皮購物》、《露天拍賣》購入不同的犯罪工具。

張文在蝦皮主要購買3把長刀花費7600元,其他工具包括煤油、盾牌、磨刀器、防毒面具、戰術背心、護具以及酒精等約4.6萬元;另外在露天拍賣買了10把短刀花費6500元,還有每顆要價2千元的煙霧彈24顆。其他花費還包括,每月在北市公園路房租1.7萬,以及入住「前進基地」千慧旅館的3天住宿費5700元。

警方初步估計,張文在策劃這起隨機攻擊案件,時間長達2年之久,陸續在購物網站取得相關攻擊物資,另外還在家裡做起汽油彈,總花費金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