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綠建築容獎卻沒取得標章 新北城鄉局沒收建商465萬

綠建築標章由臺灣建築中心負責受理申請。圖片取自臺灣建築中心網站

新北市城鄉局爲鼓勵新建築採用綠建築設計,訂定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機制,但新北市審計處查覈發現部分建商違反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協議書有關限期取得綠建築標章規定,經要求改善後纔沒收業者保證金,城鄉局則表示已與工務局及建立竣工前勾稽控管機制,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審計處指出,城鄉局爲鼓勵業者以綠建築設計進行新建築開發,訂定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機制,規範業者申請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須與城鄉局訂立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協議書,並於使用執照覈准前繳交獎勵容積保證金。

獎勵機制須於使用執照覈准隔日起2年內取得原申請等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如未依期限取得標章,城鄉局應沒收所繳納保證金,並將業者未依協議書履行承諾事項情形公告周知。但審計處於去年11月查覈發現,淡水區天生段等3筆土地業者雖申請銀級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使用執照覈准日期爲2019年8月8日,到去年11月已超過3年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違反與城鄉局訂立容積獎勵協議書規定,容積獎勵管控機制未盡妥善,審計處因此於今年1月請城鄉局檢討妥處。

城鄉局表示,爲強化綠建築容積獎勵案件管控機制,2012年4月起與工務局共同勾稽控管,且後續每半年進行清查,並即時提醒申請人注意申請期限。因淡水天生段案件系屬舊案,經確認其未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後,已沒入465萬餘元保證金。

城鄉局說,有關綠建築容積獎勵申請案控管機制一直持續檢討,2020年即修正協議書範本,修正重點包括保證金繳交時間提前至簽訂協議書後6個月、增訂未取得標章者後續保證金加倍計算、取消1樓樓板勘驗前取得候選證書等。2021年工務局重新協助加註綠建築事宜再修正協議書範本,調整保證金繳納時間爲使照覈准前。2022年4月與工務局建立竣工前勾稽控管機制後,已無再發生類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