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沒歧視卻被網路暴民制裁 哈佛大學教授看社羣媒體4個字一針見血
示意圖/ingimage
社羣媒體讓數十億人成爲公共規範執行者,對違規者施以懲罰的成本極小,卻有可能獲得廣大觀衆的讚譽。我同意海特的分析,這確實能解釋爲何過去十年美國社會變得愚蠢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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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羣網路的集體狂熱
但還沒完:爲什麼很多人明明沒有歧視的意思,卻莫名其妙被點名制裁?爲什麼網路暴民非但沒有表現出利他精神,反而顯得惡毒甚至像是虐待狂?爲什麼這種行爲會從單純譴責上升到集體狂熱,而且根本沒人在乎目標對象是否認罪自省?我認爲這牽涉到人性另一個特徵:結盟本能。而這種心理背後的驅動力一樣是共同知識。
本文出自《共同知識》
人類在羣體中茁壯,但選錯陣營會遭殃。加入團體會帶來分攤風險、分配利益等等優勢,然而同時也危機四伏,例如遭受上位者剝削、捲入他人糾紛、鬥爭中處於下風或兩敗俱傷等等。爲了規避代價,衝突爆發時人會傾向投靠多數派,無論多數派的主張是什麼都得支持。
公開譴責明確的違規行爲是一種輸誠形式。某陣營將某行爲定義爲惡,只要招攬到旁觀者一起譴責就能壯大聲勢,而爲了促成這種協調行爲就必須鎖定符合共同知識的違規者。
竊盜和暴力之類明顯傷害他人的行爲是最佳聚焦點,但有時候找不到這麼方便的目標,於是派系高層會設計出無受害者的犯罪,譬如褻瀆、怠慢、邪術以至於吃牛肉,這些規範的主要功能很可能是尋找單一目標進行協同譴責。
加入網暴選邊站
想像一下校園情境:弱小的孩子爲什麼依附校園惡霸?因爲不霸凌別人,被霸凌的就是自己。同理,加入網暴譴責別人是不希望自己被譴責。社羣媒體在成千上萬「思想正確」的人之間迅速建立有關違規者的共同知識,結果就是引爆劇烈的道德恐慌。
選邊站的譴責行爲必須尋找符合共同知識的目標,這個前提解釋了爲何網暴羣衆並不只是道德規範的執行者,他們的兩個特徵違反道德推理的邏輯,卻吻合共同知識的生成邏輯。
首先,道德推理很重要的基礎原則是根據意圖做判斷。同樣是開車衝撞路人,汽車故障失控叫做意外事故,刻意對準目標踩油門則叫做惡性重大。對於意外過失無需窮追猛打,這道理不僅八歲兒童就能理解,也是古代與現代司法制度的重要分野,因爲法律只能嚇阻有意爲之的犯罪,懲罰無心之過是毫無意義的苛刻。
再者,道德推理也重視後果。如果沒人受害又何談過錯(如果堅持有錯,至少得提供完整論述),也因此同性戀、異端、避孕、婚前性行爲與其他沒有受害者的行爲得以除罪化,即使仍有好管閒事或自命清高者爲此不悅。
然而根據資料庫,慘遭取消的受害者多數只是開個玩笑或發表意見,既無傷人意圖也沒造成實質損害。癥結出在他們的言行正好適合成爲協同譴責的聚焦點。狄修裡和霍夫曼都指出滿足角色設定的條件有三:公開、可觀察、無法抵賴。
網暴不考慮違規言行的動機與結果,因爲動機藏在行爲者心中,結果則可能發生在難以預見的未來。網暴者判斷某人是否逾越時往往忽略無形因素,只會在其言行表面尋找足犯衆怒的破綻。
集體獵巫變公然逼供
小說家筆下的賽局理論式困境常常驚心動魄,二十世紀中葉有幾部令人難忘的文學著作戲劇化呈現了懲罰性霸凌現象。這些作品凸顯越界行爲是個模糊概念,公開的譴責與懲罰則是爲了製造共同知識。作者刻意淡化時空背景與事件本身的關聯,暗示人類社會一而再再而三掉進懲罰性霸凌的窠臼。
阿瑟.庫斯勒(Arthur Koestler)一九四○年小說《正午的黑暗》⓬講述一名老布爾什維克⓭在「公審」(用詞本身說明一切)時代被控叛國而入獄,共同建立革命國家的活動人士也接二連三遭到昔日戰友的揭發和懲處。故事明顯影射史達林大清洗,但小說中並未直接提及蘇聯、共產黨或者史達林,僅以「黨」、「一號」等泛稱指代。
亞瑟.米勒(Arthur Miller)一九五三年劇本作品《激情年代》⓮重現了一六九二年的塞勒姆審巫案。審判過程中除了指控被告是女巫、威脅被告拒不認罪就要受刑,還以刑罰脅迫民衆指控他人,最終演變爲一連串公然逼供的酷刑和絞刑。
抽絲剝繭不難發現劇情隱喻了美國社會在紅色恐慌期間如何迫害共產黨員,不過米勒後來回顧表示:「塞勒姆審巫案成爲完美先例,預示後來史達林時期的俄羅斯、皮諾契特時期的智利、毛澤東時期的中國等等政權……這個劇本反映出人類向狂熱與偏執獻祭的原始結構,不斷重複的行爲模式似乎深植於社會性人類的大腦之中。」
(本文出自《共同知識》作者:史迪芬.平克 譯者:陳嶽辰)
譯註⓬:原文書名Darkness at Noon,臺灣前後兩版本分別譯爲《黑色的烈日》和《正午的黑暗》。
譯註⓭: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內的一個政治派別,原意爲俄語的「多數派」,主張黨員高度服從少數「職業革命家」的集權化組織模式。
譯註⓮:原文劇名The Crucible,有時直譯爲《煉獄》或《熔爐》,臺灣出版業、劇場界及電影業翻譯多采用《激情年代》。簡體翻譯版書名爲《薩勒姆的女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