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成效大增 前大法官黃虹霞提醒:別為績效製造更多紛爭

司法院推動民事調解制度,各地方法院辦理一般民事調解事件,新收件數從2017年10萬3232件增加至2024年的19萬9471件,成長近1倍;但終結件數也從2017年10萬2728件,逐年增加至2024年的19萬7780件,成長93%;同時期,高等法院新收案從890件增加至4983件,終結件數從875件增至5214件,數字皆成長近6倍。司法院指出,調解制度已成當事人解決紛爭的重要選擇。

現爲臺灣高等法院聘請的民事調解委員、前大法官黃虹霞提醒,調解的宗旨在於助人,切勿盲目追求調解績效,製造出更多不必要的紛爭。

司法院統計,調解成立的件數,地院由2017年的4萬2276件,逐年增加至2024年的8萬5064件;高等法院受理移付調解事件的成立件數,也從2017年的735件,增加至2024年的3631件。最高法院自2021年3月啓動移付調解程序,調解成立件數逐年增加,累積至去年爲止,已有150件。

爲讓民事調解制度順利施行,各法院也積極延聘退休法官、司法人員及現職律師擔任調解委員,希望藉由他們的法律實務經驗,有效協助當事人自主、和諧解決紛爭。司法院今年先後於高雄、臺中、臺北地院舉辦3場民事調解業務講習,其中北院在今日舉行,並邀請黃虹霞擔任主講人。

黃虹霞以「熱情、創新、堅持以及共好:解結」爲題,講授調解實務及經驗分享,她以音樂、畫作爲主題「創新」開場,以胡德夫經典歌曲「太平洋的風」起頭,象徵司法調解追求的寧靜與和諧,並藉由欣賞臺東江賢二藝術園區的畫作及照片,讓學員從藝術與人文角度體認調解的新意涵,藉此說明調解環境的重要,不論調解室的配色、搭配畫作及音樂的播放,都有助提升調解的成效。

黃虹霞強調「熱情」、「堅持」是調解委員需俱有的特質,「共好」點出調解的目的不僅在於爭端解決,更在於修復當事人的關係,她也引用藥師經中的「解結」說明調解的終極目標。

「分割共有物案件,要注意調解內容應具可執行性...」黃虹霞逐一解析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章的規定,同時以自身經驗分享調解時需注意的事項和技巧。她說,分散於數法院轄區的返還占有物案,可考慮跨院調解的可行性,以求畢其功於一役;鄰房漏水或醫療糾紛,可納入專業合作,進行跨業調解;被告同一,但有多數原告而由不同法院受理的同一事故案件,也可併案調解,一次可以解決多個糾紛。

績優調解委員林志忠、洪天龍,廖美琳、劉宗修、孫正華、陳逢源,也分別就勞資糾紛、過失傷害、返還工程款、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常見案例,分享經驗並與學員交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調解委員、前大法官黃虹霞提醒,調解的宗旨在於助人,切勿盲目追求調解績效,製造出更多不必要的紛爭。記者王宏舜/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