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區隨機砍人害一名婦人挫傷 檢方從速、從嚴起訴

苗栗市區上個月25日發生何姓男子涉嫌持刀攻擊婦人受傷,揮舞恐嚇超商店員案,苗栗檢方從速、從嚴,今天偵結依傷害罪、恐嚇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30歲何姓男子毒品人口去年12月25日在苗栗市區,持長柄鐮刀進入住家近美髮店,朝女店主揮舞,被害人左腰部挫傷,何男隨後在馬路,敲擊停等紅燈的車子,因揮空跌倒,起身後步行進入路旁便利商店,朝男店員揮舞,店員閃躲未受傷,警方據報快速到場制伏何男。

何男在市區涉嫌隨機砍人,當時引起路人驚嚇紛紛走避,苗栗地檢署指派防範危害公衆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呂宜臻指揮警方偵辦,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全案今天偵結,以何涉犯傷害罪、恐嚇危害於安全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苗檢於去年12月22日即依法務部、高檢署指示成立防範危害公衆攻擊應變小組,遇重大恐嚇及危害公衆安全相關案件,責成小組成員之檢察官指揮,從速、從嚴偵辦,並全面強化跨機關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機制,以遏止恐嚇、散佈恐懼情形之擴散,維持社會秩序之穩定。

30歲何姓男子上月25日在苗栗市區涉嫌持長柄鐮刀砍人,全案依傷害、恐嚇等罪嫌今天起訴。圖/民衆提供

30歲何姓男子上月25日在苗栗市區涉嫌持長柄鐮刀砍人,全案依傷害、恐嚇等罪嫌今天起訴。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