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委員會通過法案 打破一中限制推與臺太空合作
美衆議院委員會今天通過授權撥款法案,其中含強化與臺灣太空合作的修正案。提案議員指出,美國現行的一中政策使美臺太空合作受限,這項修正案將打破現況,並讓美方太空人員派駐臺灣太空機構,提升臺灣太空能力。
美國聯邦衆議院「科學、太空暨科技」委員會今天通過大型「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授權法案,並納入跨黨派的「臺美太空援助法案」(TASA Act),強化與臺灣的太空合作。
「臺美太空援助法案」由共和黨衆議員希爾(French Hill)與民主黨議員阿莫(Gabe Amo)去年底提出,目的在突破美國現行一中政策對美臺太空合作的限制,賦予NASA及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與臺灣國家太空中心(TASA)直接合作的權限。
希爾在聲明中指出,這項法案將「爲民用航太領域的美臺合作打開大門」,合作範圍包括衛星計劃、太空探索與大氣研究。他表示,隨着臺灣持續推動太空計劃,這項合作不僅展現美臺夥伴關係,也彰顯美國對區域盟友的承諾,並鼓勵臺灣持續投資太空發展。
法案規定,NASA與NOAA可與臺灣在互利領域擴大合作,並提供管道讓美方人員自願派駐臺灣太空機構。這將涵蓋衛星開發、太空探索及大氣和氣象計劃等領域。
法案也將幫助美國在印太區建立重要夥伴關係,並讓臺灣獲得NASA專業知識與技術支持。
近年來,臺灣積極投入太空發展,「太空三期計劃」自2019年啓動,預計10年內投入新臺幣251億元,打造完整太空產業鏈。2023年宣佈加碼超過400億元,投入低軌通訊衛星的研製、規劃國家發射場,以及人才培育。
「科學、太空暨科技」委員會今天通過的NASA大型授權法案將授權244億美元(約新臺幣7725億元),並要求制定策略推進美國在近地軌道的發展方向。委員會主席巴賓(Brian Babin)表示,中國緊追在美國之後,正大舉投資太空,美國不能缺乏方向地發展。
法案仍需經參、衆兩院全院通過,並由總統簽署後才能生效,成爲具法律約束力的授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