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考上竟假冒師大歷史系實習老師 誘騙12少女拍裸片判11年6月

沒考上竟假冒師大歷史系實習老師,誘騙12少女拍裸片判11年6月。記者遊明煌/攝影

王姓男子被控性侵一名少女,警方查出他手機有大量少女裸露影片,他4年來在臉書、IG以多個帳號,冒名「師大歷史系實習老師」身分,誘騙共12名少女拍裸照、影片等,視訊時偷錄下裸露影像或截圖供自己觀覽。基隆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制性交罪等合併判處11年6月有期徒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9月底透過網路交友結識一名少女,2人約在某旅館同處一室。少女家人報警處理,他被控性侵,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偵辦查獲王男到案,在他手機發現手機內儲存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及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的電磁紀錄。

判決指出,王男自民國110年2月間起,交替使用臉書、IG等不同帳號,與12名被害少女結識聊天、交往,引誘自行拍攝與製造性影像,引誘對方自行持手機拍攝、製造裸露影像後傳給他觀覽,或請求以裸體與其視訊,均未事先告知自行以螢幕錄影或截圖。

王男向法官說,因爲他從小到現在都沒有自信,覺得自己長得不好看,所以假冒身分,自稱師大歷史系實習老師,「可以讓人家聽起來自己很厲害」,但他沒有考上。持有照片大概有2、300張,影片大概有100多部,這些都是他自己私底下的操作,對方不知道他要擷取視訊影像。

王男說,這些影片都是他自己拿來收藏用,沒有拿到網路上去賣,也沒有供他人觀賞或傳輸到任何網站或交付任何人,影片都存在雲端跟手機相簿裡面,他坦承犯案。

法官審理指出,王男犯罪情節重大,受害人數多達12人,引誘少女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再演變爲對少女強制性交的犯罪過程,有精心計劃,爲滿足自己之私慾,分別以引誘、違反意願的手段方式。

考量他並未外傳少女影片,雖與部分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仍有被害者家人無法原諒其犯行,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制性交罪等合併判處11年6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