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批子彈廠商資格再惹議 國防部澄清「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

馬文君批子彈廠商資格再惹議,國防部今聲明澄清「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劉宇捷攝)

立委馬文君今日踢爆軍備局已在去年底決標,並由主要從事菸酒、食品及五金零售批發的臺灣禾亞國際有限公司得標,被批是「RDX海掃更」炸藥案翻版。對此國防部今聲明,因「子彈」屬管制性物品,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爲廣徵商源,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規範,公開辦理招標採購。

針對藍委質疑,國防部今日表示,經查案內採購之「9公釐手槍彈」,近10年同類購案廠商資格均訂定爲「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需同時具備槍砲彈藥刀械輸出入業、國際貿易業)」及「納稅證明 」等3項,以確保廠商具有進口管制性物品供售能力。

國防部指出,因「子彈」屬管制性物品,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爲廣徵商源,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規範,公開辦理招標採購,以「內購外貨」方式籌獲。得標商須於投標時,繳交預算金額3%押標金,以保障合約如期簽訂;並於決標後繳交契約金額5%履約保證金,於一定期限內取得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輸出許可證明」,並獲得經濟部進口同意之文件。

國防部強調,需求單位軍備局除會同廠商辦理文件查驗,並由專業火工人員,依美軍標準對交貨品項實施品質檢驗及性能測試,合格後始辦理付款。廠商若逾期未繳交文件、貨品或檢驗不合格,將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刊登停權等,以維護機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