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洪災要求國賠!家屬批3單位均拒絕:盼比照臺鐵事故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潰決溢流造成光復鄉19人罹難、5人失聯,罹難者家屬日前集體向水利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縣政府及光復鄉公所提起國賠。(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潰決溢流造成光復鄉19人罹難、5人失聯,罹難者家屬日前集體向水利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縣政府及光復鄉公所提起國賠,不過目前除縣府還在審議,其他3單位均拒絕。委任律師表示,若縣府也拒絕,後續將提民事訴訟,已向立院藍黨團陳情,盼中央能在訴訟展開前比照臺鐵事故編列預算或用善款賠償家屬。

據瞭解,25名罹難者家屬認爲洪災的發生,中央與地方單位都有責任,包括堰塞湖主管機關林保署未能及時處理問題、監測機制失靈;馬太鞍溪堤防管理機關水利署,災前沒有針對開口堤補強或做臨時的阻隔設施;縣府與鄉公所是負責監督及實施疏散的機關等有關,日前委託律師向4單位提出國賠。

家屬委託律師葉慶元指出,目前林保署、水利署及光復鄉公所都以天災爲由,拒絕國賠,剩下縣府還在審議中,期待後續有好消息。國家賠償的先行程序是協議,若後續縣府也拒絕,將會提起民事訴訟。

他表示,災前林保署曾說堰塞湖沒辦法處理,質疑爲何現在就可以派人上去拆除;雖然開口堤屬堤防合理設計,爲何水利署災前卻沒有加強處理;至於光復鄉公所多少有點無辜,因內政部當時只告知要疏散幾百人,最後卻變成上千人,地方沒有量能處理,不過公所在法律上是負責機關,縣府爲監督機關,要付起連帶責任。

葉慶元坦言,臺鐵過去發生普悠瑪號事件、太魯閣號事故從來都沒有叫家屬打官司,反而由中央自行編列預算賠償,洪災的家屬們不希望未來走到訴訟這一步,日前已向立法院國民黨團陳情,盼中央單位能編列預算或是運用善款賠償,之後也會安排和民進黨團陳情,希望中央單位能勇於站出來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