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駁造謠、綠反控圖利個案 眷改條例朝野無共識送院會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13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眷改條例》第三條修正案等案。(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把適用對象放寬至民國85年2月5日以前,遭疑要讓政府花錢免費替全國眷村改建。國防部今(13日)在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的朝野協商中,確定修法僅涉及臺北市大安區慈仁八村,羅智強聽聞後反擊經民連造謠,並指他是讓國防部三贏;不過,民進黨團則指羅是替個案修法,恐涉圖利罪。由於國防部反對修法,朝野無法達共識,韓國瑜裁示全案送立法院會處理。
韓國瑜13日上午9時半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下稱眷改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此次《眷改條例》第三條修正案,是把適用對象從民國69年12月31日止,放寬條例公佈前,也就是民國85年2月5日以前。國防部官員今在朝野黨協商時,向羅智強確定該修法涉及到的僅臺北市大安區慈仁八村50戶,不包括已經改建完成的成功國宅、大安國宅(也就是大安新村、建南新村、建國新村、富臺一村、電聲二村),且已經替慈仁八村在內的20個眷村蓋好房舍。
羅智強指出,政府15年前花了5億元蓋好了「萬隆新社」,要讓慈仁八村遷過去,但因爲國防部內部疏失,以致眷戶無法遷移,每年再花1200萬維護管理費,根本無底洞。羅智強說,他提的修法可以解決歷史共業、不必再每年花1200萬養蚊子、原慈仁八村可讓國防部活化成「職務宿舍」,是讓國防部「三贏」,結果被經民連等公然造謠成要修法讓政府花幾千億,免費替全國國宅改建。
針對何謂歷史共業,羅智強說,當時行政院法院判決的原因,是按照《眷改條例》興建的27個村子,包含慈仁八村在內,但因爲過戶太慢,及後來國防部內部有疏失,有人檢舉慈仁八村按時間上可能不符合,所以把慈仁八村扣在那,所以他提修法改動認定時間,把最後一戶眷改留下的歷史共業尾聲解決,是補足法律漏洞。另羅智強也提到,成功國宅適用被廢止的「國民住宅條例」,並非眷村,不會在此次修法上受影響。
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說經民連公然造謠,但羅智強是公然違法,慈仁八村本來就不是眷村,要修法讓它滿足,會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且慈仁八村已經連請願訴訟都輸了,好比大法官已經釋憲,國民黨再開立法院會不承認,法官判出東西,你可以在立院說不成立,會亂了套。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進一步指出,根據他的資料,目前全國住宅平均屋齡34年,臺北慈仁八村所在的大安區是41年,臺北市住宅年限是39年;慈仁八村50戶是民國78年交給聯勤總司令部列管,同年落成,屋齡36年,民國85年被列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劃,讓人匪夷所思,但因爲不符《眷改條例》,所以民國99年有人檢舉慈仁八村不能列入該眷改計劃。
鍾佳濱說,後來民國103年國防部自行懲處當時業務負責人,表示行政院將慈仁八村列入眷改計劃的程序有問題,隔年最高行政院駁回行政訴訟,意即司法上完全支持把慈仁八村列入違反行政處置;105年4月時,大法官決議不處理相關釋憲聲請,認定列入改建計劃可能有人謀不彰,同年5月在時任總統馬英九卸任前,行政院要把個案修法送立院審議,待前總統蔡英文接任後,行政院函請立院撤回。鍾佳濱表示, 開始就不對事情,難道就要個案修法變成對的?
國防部政戰局長史順文表示,第一、慈仁八村案已在民國104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不符《眷改條例》規定;第二、「眷改基金」到114年11月累計短出1050億元,尚有529億元不適用營地週轉金待繳還國庫,修法通過將增加眷改基金負擔,所以基於法律安定性及眷改工作一致性跟公平性,國防部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過羅智強認爲,眷改基金賠千億跟慈仁八村有什麼關係?已經花5億元蓋萬隆新社,慈仁八村搬過去要再還1億元,每年又要繳1200萬維護管理費,他是幫國防部解決問題。
經兩輪發言,韓國瑜宣告,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所以第三條保留立法院會處理,院會處理時廣泛討論 ,由各黨團推派1人發言,逐條討論及三讀後均不再發言,逐條討論時依黨團版本先後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