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法: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糾紛 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大陸最高法: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糾紛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中新社21日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1日發佈8個大陸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明確,「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糾紛,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此次發佈的「牟某虐待案」顯示,牟某虐待與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節惡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審理法院對其依法量刑。

大陸最高法發佈該案時指出,持續採取凌辱、貶損人格等手段,對家庭成員實施精神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應以虐待罪論處。

大陸最高法表示,家庭暴力是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違法或犯罪行爲,無論家內家外,施暴就是違法,不因爲加上「家庭」兩字,就摒除在法律約束之外。不僅毆打等身體暴力屬於家庭暴力,持續採取凌辱、貶損人格等手段,以及自殘威脅,均構成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

此次發佈案例還顯示,法院聚焦被侵害家庭成員中未成年人等特殊羣體的司法保護,切實踐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

「李某訴龐某撫養糾紛案」強調,直接撫養人的暴力管教應認定爲家庭暴力;「紀某訴蘇某撫養糾紛案」顯示,司法機關支援變更撫養權,阻斷暴力的代際傳遞。

此外,「許某訴鄭某離婚案」中,審理法院保障受暴全職家庭婦女財產權益,判決支持家務勞動補償金及離婚損害賠償金。最高法對此表示,彌補受暴婦女因長期承擔家庭義務而犧牲的職業發展機會,給予受暴家庭婦女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