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走父親追債還對女兒「亮肉票」 討債團2聲押、1限住居
警方當場查獲陳等3人、救出被控制的張男,另於陳男車上查獲毒品依託咪酯煙彈3顆、煙油2罐、手機6支等證物。記者李隆揆/翻攝
張姓男子積欠20萬元債款,近日被約出喬債,遭押走凌虐,警方昨逮陳男等3人到案,檢方復訊後令2名陳男聲押禁見、鄒女限制住居,全案持續偵辦中。
警方調查,61歲張男爲經營工程公司,先前向人商借100萬元,至今仍積欠20餘萬元,6月20日接獲債主來電相約新北三佳火車站附近協商債務,未料一去不返。
張男赴約後遭35歲陳男、51歲陳男、34歲鄒女駕車押往新北市三峽區一處民宅囚禁,以徒手、棍棒毆打張男,致張男頭、手、背部受傷流血。
3人後續聯繫張男28歲女兒,相約6月21日晚上9時許在臺北捷運中山站外談判,也將張男押出同行,張男女兒雖順利見到父親,但苦無錢財還債,與3人談判無果後,眼睜睜看3人再度將張男押走。
張男女兒無奈返家,直到6月24日凌晨2時許才向新北市警方報案求助,臺北市警方接獲轉報展開偵辦。
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6月24日中午發現陳等人再度將張男押上車,前往張男位於新北市樹林區的工程公司,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立即以優勢警力展開圍捕。
警方當場查獲陳等3人、救出被控制的張男,另於陳男車上查獲毒品依託咪酯煙彈3顆、煙油2罐、手機6支等證物,詢後依妨害自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3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悉,陳等3人皆曾涉毒品等案,前科累累,初步供稱收託討債,不料張男實在沒錢,所以回到張男公司翻找值錢物;張男則稱,起初確實是正常借貸,借了100萬元週轉,他也有意還款,陸陸續續還到剩下20餘萬元,但近期工程款還未結清,手頭上真的沒有錢還債。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午復訊後,認定3人涉嫌傷害、妨害自由、恐嚇等罪,仍有勾串之虞,令鄒女限制住居、2名陳男聲押禁見。將持續追查3人背後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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