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自貿區再添內蒙古 增至23個 推邊民互市貿易等19措施

大陸官方印發《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讓自貿區數量增至23個,並推出如推邊民互市貿易、強化國際物流服務等19項措施。(新華社)

大陸國務院日前印發《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9日對外發布,讓全大陸自貿試驗區數量增至23個。具體看到《總體方案》內容,給予內蒙古自貿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明確了創新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強化國際物流服務功能、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效能、拓展多領域對外交流等19個方面改革創新舉措。

大陸從2013年設置首個上海自貿試驗區之後,先後增加至22個自貿區,包含廣東、天津、福建等省市,海南甚至擴大至全島規模的自貿港規模,如今加上內蒙古之後擴大至23個。

根據新華社報導,《總體方案》指出,要落實好中共賦予內蒙古的戰略定位,緊密圍繞「十五五」目標任務,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深入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助推內蒙古經濟高品質發展,增進邊疆民族地區民生福祉,助力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

《總體方案》提出,賦予內蒙古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先行先試,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首創性、集成式、差別化探索。明確了創新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強化國際物流服務功能、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效能、拓展多領域對外交流等19個方面改革創新舉措。

另外還要着力打造聯通內外、輻射周邊的資訊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資源配置中心、重點領域科技創新中心和產業合作中心,充分發揮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作用,建成投資貿易便利、創新生態良好、優勢產業集聚、國際交往活躍的高水準自由貿易園區。

《總體方案》強調,內蒙古自治區要加強組織領導,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管理體制,建立公正透明、體系完備的法治環境,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管理隊伍。內蒙古自治區和有關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地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督促各項改革試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