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修法定時定點餵浪浪視為飼主 志工批:粗暴轉嫁政府責任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提案修訂動保法,將「定時定點餵食者」納管飼主責任,引發兩極不同看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提案修訂動保法,將「定時定點餵食者」納管飼主責任,引發兩極不同看法。有民衆認爲,餵食流浪動物的行爲本應約束,不能以愛心爲名卻製造居民困擾與環境髒亂;有動保志工則說,合格志工都有受過「乾淨餵食」訓練,不會製造環境污染,非志工的愛爸愛媽,原本就有廢清法可約束,不應修法把政府的責任轉嫁。
「不能你最有愛心,讓別人受害。」林先生說,很多愛爸、愛媽都認爲自己有愛心,固定拿着飼料、剩飯餵養流浪貓狗,但飼料、剩飯放着人就離開,不僅破壞環境衛生,他就親眼看到剩餘的飼料、剩飯,最後變成老鼠的大餐;況且,這樣的餵食模式,時常會讓餵食處附近出現流浪犬的糞便,也十分令人困擾。
林先生也說,由於他家門口有人固定餵食流浪犬,因此,不時有流浪犬在附近成羣出沒。有一次,他的母親天還沒亮出門,立刻就被一羣流浪犬包圍,還好一旁便利商店的店員聽到狗吠聲,察覺有異跑出來解圍,不然他母親不知會受到什麼傷害。
林生先說,就因爲太多不好的經驗,因此他支持修法約束這種餵食流浪動物的行爲。
動保志工江先生則說,爲了避免流浪動物繁殖擴大數量,現行是由地方政府編列經費讓動保社團協助浪浪結紮,動保社團再委請志工協助幫忙處理;由於這些志工都是愛動物人士,因此在處理結紮後也會回去餵食。
江先生說,志工雖然餵食流浪貓狗,但由於在領取志工證時要先受訓,其中包含「乾淨餵食」的課程;而一些非志工的老愛爸、愛媽卻沒有這樣的觀念,纔會讓很多民衆抱怨,要喂就帶回家喂,甚至通報環保局開單,讓流浪動物與社區和平共處的方向相違背。
江先生說,流浪貓犬不會因爲不餵食就減少,問題的根源是不肖繁殖業者棄養,餵食只是末端;且依照蔡易餘的修法方向,只是把政府該做的事轉嫁,讓志工承受不該承受的義務;至於對非志工愛爸、愛媽約束,應該回歸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將餵食者視爲飼主,太過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