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修性平法 狼師終身不聘公告姓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舉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校園性別事件、情感糾紛案件及情感教育展望與檢討」公聽會,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列席報告。(範揚光攝)
校園性騷擾、性平案件頻傳,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提案修法,主張性平法比照兒少法標準,若涉性侵害等行爲經認定,終身不得聘任,並由主管機關公告其姓名。教育團體認爲,目前校園性平案濫訴嚴重,應該分流減量,輕案應先輔導,迴歸教育體制,確保師生關係不因法律程序崩解。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探討性平法現行問題與修法方向。張雅琳指出,先前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員涉侵犯逾30名孩童,一開始媒體不敢揭露園所名稱,經監委依法認定,以社會公益爲由公佈;爲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提案修性平法,若教師有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行爲,被認定終身不得聘任,主管機關可公佈行爲人姓名。
全教總指出,目前校園最大問題在於「不分輕重,案案大辦」,現行機制要求所有案件一律走同樣的嚴謹調查程序,導致行政量能負荷過載、消耗教育資源,更激化校園對立。
全教總主張分流減量,重案嚴查,情節重大或涉及性侵案件,應維持嚴謹法律程序以昭公信;針對同儕言語冒犯或輕微歧視之輕案則應分流,應修法允許輔導先行,讓案件迴歸學校的溝通輔導機制。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性平會現況是案量增加4成,承辦人員卻有高達6成爲兼辦,還要處理其他行政雜物,量能不足可能影響申訴人權益,應該優先處理量能不足問題。
國教行動聯盟則認爲,現行性平法存在定義混淆、功能錯置、程序膨脹等三大核心問題,目前法規把性與性別的定義混淆,導致教學現場目標失焦,學生可能在課堂上討論性別光譜,卻面臨現實的情感糾紛或性健康風險時缺乏應對能力。
國教盟建議,將性健康教育與情感教育從性平法中獨立出來, 性平法應迴歸其反歧視與事件救濟的核心功能。另外,建議參考國際經驗,建立分級分流處理機制,並明確規定善意判斷免責條款,避免教職員因行政壓力而過度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