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籲以香港慘痛經驗爲戒 國臺辦回嗆「亂港謀獨」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資料照/記者陳冠宇攝)

記者陳冠宇/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遭判處20年有期徒刑。陸委會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爲戒,大陸國臺辦則回嗆民進黨企圖「亂港謀獨」,要求立即停止政治操弄。

黎智英案宣判之後,陸委會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並稱這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爲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今(11)日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做出公正判刑。

朱鳳蓮稱,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團伙主腦,鐵證如山、罪孽深重,民進黨當局無視黎智英案的確鑿罪證,打着所謂民主自由的幌子,公然爲其張目、攻擊抹黑一國兩制,再次暴露其企圖亂港謀獨、撈取政治私立的本性,正告民進黨當局,立即停止政治操弄,否則必遭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