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對歐盟進口豬肉徵收反傾銷稅 爲期5年

大陸商務部今(16)日發佈公告,公佈對歐盟進口豬肉相關產品反傾銷立案調查結果,認定存在傾銷情形,將自明天起,對歐盟進口豬肉相關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爲期5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商務部今日正式發佈公告,裁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並對大陸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自2025年12月17日起,中國將對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爲5年。

根據大陸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80號,此次反傾銷調查始於2024年6月17日。經過調查,商務部於今年9月5日作出初步肯定性裁定。在隨後進行的繼續調查基礎上,調查機關最終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兩者間存在因果關係。

本次徵稅涉及的產品包括鮮、冷、凍豬肉;豬食用雜碎;豬脂肪及豬的腸、膀胱、胃等多類豬副產品,主要用途爲供人食用。具體稅率將按不同歐盟公司在公告附件中列明執行。

反傾銷稅將以從價計徵方式,由大陸海關自明日(12月17日)起在進口環節徵收。同時,對自2025年9月10日(初裁公告後)至12月16日期間,進口經營者根據初裁公告向中國海關提供的保證金,將按終裁結果轉爲反傾銷稅並進行多退少不補的結算。臨時措施實施前的進口產品不追溯徵稅。

公告指出,相關利害關係方若對最終裁定及徵稅決定不服,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此外,在徵稅期間,符合條件的歐盟新出口商或有關利害關係方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提出新出口商複審或期間複審的書面申請。

此項裁決標誌着針對歐盟相關豬肉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案正式終結,相關貿易措施將於明日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