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男等不到300萬遮羞費!竟是姦夫賤招藏錢 法官助保債權
▲陳姓男子發現詹姓姦夫移轉財產,訴訟保護300萬遮羞費債權。圖爲苗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外觀。(圖/記者楊永盛攝)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陳姓男子捉姦妻子外遇,詹姓姦夫簽下300萬本票和解金後,趁兌現付款前偷偷將名下4筆不動產移轉給兒子,陳男苦等不到「遮羞費」到帳,前往國稅局調取資料才發現被耍,一怒訴訟爭取權益。法官調查後,判決撤銷詹男不法贈與行爲。
陳姓男子指控,懷疑被「戴綠帽」多時,終於在前年12月間捉姦成功,跟陳妻外遇的詹姓男子乖乖簽下和解書,條件是詹男賠償300萬遮羞費,並當場簽下5張本票擔保。後來詹男遲未支付,陳持本票前往法院聲請裁定獲准強制執行。
不料,陳男持法院裁定書前往國稅局調取詹男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後,清單內先前詹男名下4筆不動產,詹男都已贈與給兒子,藉此想要規避陳男的強制執行。陳不甘心提起撤銷贈與訴訟。
法官調查,詹男去年2月12日將4筆不動產以贈與名義,在3月11日完成移轉登記給兒子,陳男3月21日查詢時才發現此事,而詹除這4筆不動產外,名下並無其他財產足以清償積欠陳男的債務,詹男臨時贈不動產行爲,確有害及原告債權。
雖然詹男父子都未出庭,法官仍判決撤銷贈與,讓陳男保有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