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十軍團中士貪污「錢拿去還債」 連長墊2萬火鍋費也被A走
▲陸軍十軍團一名張姓中士利用職務機會貪污,遭起訴。(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十軍團586旅一名戰車連張姓中士負責採購,卻因爲自身欠債,利用購買軍演用品、修繕費用時,趁機侵佔公費,甚至連隊同袍到豐原某火鍋店吃飯的約2萬餐費,張也不乖乖繳錢,私吞報銷款,不法所得約7萬多,近日被檢察官依貪污等罪起訴。
檢方追查,已於今年1月退伍的張姓中士,原服務於陸軍十軍團586旅某營戰車連,承辦連上採購、覈銷業務,去年7月開始,利用營部與連隊軍事操演採購機會,向廠商購買旗杆、探照燈含腳架、數位桌巾、快速帳、白板、三角故障牌、中國繩等物品。
張員先持估價單,跟營部預財組領得墊借款項合計4萬4570元,卻沒把錢拿去交付給廠商,反而因爲自身欠債,把錢拿去還債,直到廠商發覺有異,跟軍方投訴,事情才曝光。
但張員沒有停止不當行爲,隔月又利用連隊修繕天花板機會,利用同手法侵佔1萬4400元款項,再度遭廠商投訴,由連長協助代爲清償。
不只如此,張員因爲連隊官兵到豐原某火鍋店用餐,合計1萬9571元餐費由連長代墊,並將發票交給張員,由張員協助請款,但張領到款項後,也未交還給連長,反而私吞還債,直到連上到張員家中訪查,才由張員爸爸協助清償。
張姓中士坦承,是因爲積欠債務纔會把款項挪用,檢方近日偵結,依現役軍人犯侵佔公有財物罪嫌、現役軍人犯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並請法院斟酌,款項已由父親清償,款項並非龐大、均在5萬以下,建請法院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