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佈新赴臺旅遊合約範本 學者:陸方有意推兩岸旅遊交流
大陸文旅部近日發佈新版「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合約範本」,針對陸客赴臺旅遊的消費機制、權利義務及合約細節規範。圖爲上海知名觀光景點外灘,與東方明珠塔遙遙相望。記者謝守真/攝影
大陸文旅部近日發佈新版「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合約範本」,針對陸客赴臺旅遊的消費機制、權利義務及合約細節規範。大陸學者分析,新版範本雖包含赴臺安排,但主要是例行性規範,重點在保障旅遊者權益、完善旅遊市場秩序。不過,他強調,即使當前交流氣氛不佳,大陸都有意持續推動兩岸旅遊的交流。
大陸文旅部新版「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合約範本」,全文約1.1萬字,對陸客赴臺旅遊的消費機制、權利義務、合約解除與違約責任等做出規範,並明確要求旅客遵守臺灣法律、公共秩序與文化習慣,旅行社不得以低價誘客或安排購物回扣等。這份範本於1月20日公佈,將於3月31日起在大陸全國推行使用。與2014年舊版相比,新版增加2,000字、條文由25條調整爲24條,對旅遊者保障更細緻。
根據大陸文旅部網站公告,此次修訂結合團隊旅遊合同使用中的實務經驗,並廣泛吸收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中國旅行社協會、旅行社企業、地方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及法律專家意見,除赴臺旅遊合約外,也同步更新境內、境外旅遊及研學旅遊等範本。文旅部市場管理司指出,修訂旨在完善旅遊者權益保障、加強個人資訊保護、明確購物及另行付費旅遊項目規則,以及強化旅行社安全措施。
針對新版赴臺旅遊合約範本意圖,上海資深涉臺學者包承柯認爲,這份範本「比較像是例行公事」,主要是在境內、境外與赴臺旅遊安排中,規範可能產生的利益問題,保護消費者在旅遊過程中的權益。他指出,新版範本對於旅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低價售賣、旅遊品質衝突等問題提供了制度化安排,是對2014年舊版範本的補充與提升。「重點是保護消費者,使他們在旅遊過程中不至於吃虧,這也是推動大陸旅遊事業發展的一部分。」
包承柯進一步說明,新版範本的推出主要是配合大陸推動內循環經濟的政策背景,將旅遊消費納入大陸內的市場規範與內生消費動力中。他提到,「從這個角度來看,其他境外旅遊也好,赴臺旅遊也好,都要落實旅遊安排。」不過,他強調,即使當前兩岸交流氣氛不佳,大陸方面仍會按例完成政策更新,以保障旅遊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不論兩岸關係怎麼發展,「大陸都還是會希望推動兩岸旅遊的交流」。
對陸客團是否有望恢復,包承柯認爲,政策上仍有可能,「大陸曾經想推上海和福建兩地作爲示範窗口,但由於(陸方)相關管理人員未能前往臺灣,安排未能落實。」雖兩岸溝通管道目前中斷,但這項政策機會仍存,但落實過程需有兩岸相關部門討論,並確保旅客安全,否則難以進行實質推廣。
上海資深涉臺學者包承柯。記者謝守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