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蘭嶼垃圾轉運量逾2300公噸 縣府籲落實源頭減量與分類

▲綠島、蘭嶼垃圾轉運量逾2,300公噸。(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臺東報導

爲因應離島垃圾處理量能有限問題,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於去年度持續推動綠島與蘭嶼垃圾轉運計劃,全年轉運總量超過2,300公噸,有效紓解當地掩埋場與貯存壓力。環保局指出,轉運屬於必要的後端處理措施,但長期改善離島垃圾問題,仍須迴歸源頭減量與分類制度的落實。

臺東縣政府表示,綠島與蘭嶼的環境維護,是縣府推動慢經濟政策與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重要基礎,並感謝中央環境部持續挹注經費,使垃圾轉運計劃得以穩定執行。隨着臺東縣焚化廠營運逐步穩定,兩離島產生的垃圾可運返本島進行在地處理,不僅減輕跨縣市運送負擔,也有助於提升處理效率與降低碳排放。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114年度綠島與蘭嶼垃圾轉運量皆超越原訂年度目標,各鄉分別爲蘭嶼鄉1,146公噸、綠島鄉1,162公噸,均高於原規劃的1,000公噸,有效釋放掩埋場空間,確保清運作業不中斷。不過,垃圾轉運僅是環境治理的最後一道防線,若前端減量與分類制度未能落實,離島長期仍將承受環境負荷。

環保局指出,離島資源有限,無論居民或遊客,皆可透過自備盥洗用品、環保餐具與環保杯等方式,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同時確實做好垃圾分類,讓可回收資源順利進入循環體系,減少不必要的轉運量,進而降低環境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