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賴清德補提大法官,絕對比硬闖釋憲明智

外界關注,賴清德總統收到立法院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諮文後,將會在幾天內完成公佈程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政府對《憲訴法》修正案如此在意,主要是過去八年綠營的政治「舒適圈」,被徹底打翻。蔡英文時代,立法院如同「立法局」,政府愛訂什麼法就訂什麼法;再加上清一色親綠大法官的後援,民進黨在法理與政治的角力無往不利。如今「雙少數」政府既在國會受挫,大法官又遇換屆僅剩八人;《憲訴法》一修,憲法法庭未來就無法像「自家人」那麼順手好用。因此,民進黨要利用最後的機會吃幹抹淨,讓八名大法官把新憲訴法「凍結」。

如此堅決的難看吃相,連綠營人士都看不下去。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近日直言,不贊成閣揆卓榮泰孤注一擲,以「不副署」的手段對抗此案。他也奉勸民進黨:若窮盡一切手段都打不贏,就應該認帳,再設法爭取下一局的勝利,而不要一次次自取挫敗和羞辱。前副總統呂秀蓮對近期的政情也頗有所感,她感嘆道,民主國家沒有「永遠的執政黨」,政權延長要靠對選民的服務,光靠謀略是沒有用的。所謂旁觀者清,但賴政府當局正深陷戰局之困,對於這些善意的諫言未必聽得進去。

行政院目前的如意算盤是:要利用總統府公佈法律後、尚未正式生效前的三天空檔,向憲法法庭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措施,先阻止其生效,直到釋憲完成。這項盤算,看似開啓了一道巧門,其實此路不通。第一,「預防性權利救濟」主要針對的是民事案件,用以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如今要用在法律案來「保護執政黨權利」,顯然太過硬拗。第二,德國法律雖有此制度,但我國憲法並無此設計,不應該用他國法制來硬套。第三,就算《憲訴法》暫時遭到凍結,期限僅六個月;朝野關係若不改善,半年後還得重新打一仗,結局還不是一樣?

另一個爭執點是:若要提「預防性權利救濟」聲請釋憲,該由誰來提?目前鼓聲頻催的是行政院,意志滿檔;但是,《憲訴法》修正案規範的是憲法法庭的運作,屬於司法院範疇。行政院如果想撈過界代司法院去提釋憲,必然更坐實賴政府「五院不分立」之譏。至於民進黨立院黨團是否可能越俎代庖聲請釋憲,總召柯建銘已經兩度就此表達異議,認爲應該等《憲訴法》「正式生效」後再來聲請。換言之,柯建銘並不認爲「預防性權利救濟」是個好主意,根本不想扛這個擔子。

從上述的主客觀因素看來,賴政府如果要對《憲訴法》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勢必是一條崎嶇坎坷的路。從客觀環境看,一般民衆對民進黨「當家鬧事」的作法已經相當厭煩,前有國會改革的阻撓,後有對「三法」的強硬杯葛,戰火不知何時方歇。從主觀條件看,包括呂秀蓮等綠營元老都覺得「賴式民主」已經變質,忘卻「以民爲主」的精神。即使從技術面看,連一身功夫的柯建銘都覺得「預防性權利救濟」事不可爲,那位只出一張嘴的政委,要教誰去表演這場《憲訴法》的偷天換日神功?

爲政之道,不過在迴歸初衷,想想人民的需要。賴清德好好補提大法官,纔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