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組織法被稱「顏寬恆條款」 本人喊話:非常無奈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委開始新會期報到,立法院在上會期院會最後一天,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外界屢傳是爲國民黨立委顏寬恆的助理費案解套,事實上修法是爲增加立院助理權益,但執政黨仍將之稱爲「顏寬恆條款」。顏寬恆今表示,他對有心人士如此稱呼修法,感到非常無奈。
立法院在1月30日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可發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新法實施日期爲下一屆立委才適用。但相關修法被執政黨稱爲「顏寬恆條款」,賴清德總統昨也說希望全國的民衆能夠評評理。
針對立法院組織法相關修法,顏寬恆表示,「再努力吧,再加油吧」。被問此次修法是否針對他個人,他說,「不會啊」,這是關於立法院助理所有福利跟權利,有心人故意要稱爲「顏寬恆條款」,這也無可奈何,非常無奈。
記者爲採訪追問,遇到樓梯臺階,顏寬恆不忘提醒記者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