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青年年齡界定未達共識 學團支持「18到35歲」
立院朝野協商「青年基本法」,對「青年年齡界定」未達共識。示意圖/AI生成
立院朝野協商「青年基本法」,對「青年年齡界定」未達共識。多個青年、學生團體今天晚間發表聲明,呼籲朝野黨團支持行政院版的18到35歲,避免各部會法條適用不一致。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世代共好協會、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臺灣學生聯合會等多個團體晚間聯合發表聲明指出,今天立院朝野協商中,對「青年基本法」第二條「青年年齡界定」尚未達成共識,呼籲朝野支持行政院版草案,儘速完成法案三讀。
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行政院版的年齡界定,符合現行作法與一般社會觀點,例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青年諮詢委員,資格即是18到35歲;「青年基本法」立法後,可避免各部會青年政策散落、適用不一致,並且草案還保留彈性條款,規範其他法令如有不同年齡範圍,可從其法令規定,確保政策適用彈性。
蔡其曄分析,目前朝野對上限定在35歲,比較沒有爭議;下限部份,臺灣民衆黨團希望定在16歲,但其他黨團認爲18歲以下已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障,因此協商沒有結果。
至於「18歲公民權」今天則協商通過,預計2年後18歲青年即可投票。蔡其曄表示,他們對此樂觀其成,希望儘快完成法案三讀。
青年團體聲明中強調,「青年基本法」是建立完善青年政策體系的關鍵法案,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合作,支持行政院版18至35歲定義,並在此會期儘速完成法案三讀,真正保障青年權利,實現世代正義與「青年主流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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