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長受招待率團赴魯 中共交代「國民黨自己兄弟」...今二審仍無罪

基隆市孝岡里長吳石金被控於2023年邀12名里長等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接受山東省煙臺市臺辦招待,餐會中稱「國民黨是自己兄弟」,請里長等人於翌年的總統、副總統大選支持藍營候選人。基隆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一審法院認爲證據不足,判吳無罪。檢方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由於速審法限制檢方上訴,幾乎已確定無罪。

吳石金今天到庭聆聽判決,得知結果後,大聲感謝法官,並說自己很衰。

起訴指出,吳石金當選里長後與煙臺市臺灣辦公室人員建立長期互動關係,明知中共政權設有國臺辦及統戰部等對臺工作機關,關心並欲滲透臺灣選舉,在大選前夕、2023年11月間受煙臺市臺辦指示、委託或資助,鎖定里長爲主要對象,招攬基隆市裡長及親友等共33人,赴陸參加由共產政權或煙臺市臺辦出資招待的6天5夜山東旅遊團。

依當時行情,每人僅來回機票即應支付約9800元,但該團每位參加者全程旅費僅需支付5500元,煙臺市臺辦除資助每位參加者價格不足部分外,並針對「樁腳」、12位里長另給每人人民幣1100元(約臺幣4700元)款項,依匯率換算,里長形同整趟行程免費。基檢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吳。

吳石金否認有何反滲透、賄選犯行,解釋雖召集赴山東旅遊接受招待,但個人並沒有取得利益,機票部分只是因爲他「聽錯了價格爲5500元」,後來發現搞錯,本來想取消,但陸方又說請他先代墊,說之後會把差額還他。

基隆地院認爲中共官方到場,向接受招待的團員發表「國民黨是自己兄弟、是我們自己的」、「不要支持民進黨和主張祖國分裂的政黨」、「兩岸一家親」等選舉性言論,這些言語非出自吳石金之口。

有女團員說,是單純去旅遊,沒有感覺到陸方有傳遞特定政治傾向,吳也再三跟強調旅遊過程不要談政治,旅遊跟政治無直接關聯。她說,旅途中吳有私下給她人民幣1000元,算是退還團費5500元的一部分;但有的團員則說沒拿到人民幣1100元退款。

基院認爲團員受中共政權招待至山東,時機在總統暨立委選舉前夕,雖敏感或不當,但檢方所提證據難以證明吳石金以不正利益,具有對總統暨立委選舉有投票權之人約其爲投票權之一定行使主觀犯意,也不足以佐證足以使參與餐會或旅遊的人產生「約使爲投票權一定行使之對價」認知,判無罪。

基隆市信義區孝岡里長吳石金被控邀12名里長等人赴陸旅遊,接受中國山東省煙臺市臺辦招待,檢方依涉犯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一審判無罪,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