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先罰100萬 連假入境注意 「肉類小零食」泡麪藏雷

泡麪裡面若塞有「肉類小零食」,不可帶回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不少人出國都會帶當地泡麪回家,但小心帶錯遭到罰款。防檢署表示,原則上可沖泡即食的泡麪、速食粥等經乾燥加工的品項可免施檢疫,但若內含火腿腸、鳳爪等「肉類小零食」則屬違規,此外,肉鬆蛋卷是目前「20萬罰款」常客,購買前一定要小心。若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入境,二度違規者可罰到100萬元。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在IG貼出影片,許多人會疑惑「泡麪究竟能不能帶回臺灣?」桃園機場檢疫站站長表示,泡麪、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品項,裡面的肉品基本上已經過特殊乾燥加工,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都是可免施檢疫。但有些泡麪裡面會塞一些「肉類小零食」,例如火腿腸、鳳爪等,這類的泡麪就不能攜帶回來。

此外,桃園機場檢疫站站長也提醒,陸港澳、泰國、越南、很多餅乾都有加肉鬆,這類伴手禮一定要小心,其中肉鬆蛋卷是最常裁罰到的項目之一,是「20萬罰款」常客。肉鬆爲豬肉製品不可攜帶入境,若未如實申報,將裁罰20萬至100萬元,購買前一定要注意。

依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者,初次違規處以20萬元罰鍰,再次違規者則開罰100萬元。

有網友留言詢問,若是雞肉、魚肉、牛舌罐頭,是否可帶回?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迴應,如果確定是「經高溫高壓滅菌罐制之產品」,一般可免施檢疫,只是罐頭、軟罐頭產品型態種類多樣、且判斷方式較複雜,建議入境時主動至動植物檢疫櫃檯詢問,以現場人員判斷爲準,主動詢問即使判定不合格也不會受罰。檢疫櫃檯都在行李轉盤旁邊,如果有任何疑慮或無法自行判斷的產品,隨時前往洽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