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風電廠商被判5年半 麥寮前鄉長稱捐款做公益...求給改過機會
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於2020在鄉長任內,涉向達德能源集團勒索320萬元,被訴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他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一審被判5年6月,不服上訴,二審今開庭,他表示,當初受人所託處理,讓雲林風力發電順利推動,請求法官給他改過的機會。
蔡長昆表示,當初爲了雲林風力發電順利推動,他受人所託處理,將所有的錢均發給了百姓,地方再也沒有抗爭,他並沒有分到半毛錢,惟檢察官認定其犯罪所得,他也就全部繳回,請求法官給予輕判。
他表示,長期以來就一直捐款公益團體及社福機構等單位,他以後也會繼續捐款給弱勢團體及慈善機構,希望法官能給他改過的機會。
臺南高分院合議庭今上午言詞辯論,蔡僅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蔡的律師主張,面對地方及黑道勢力交互影響下,當時蔡初任鄉長僅半年,無法與此等勢力相抗衡,因而被動性應付。蔡已徹底悔悟,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情堪憫恕,建請法官酌減其刑。
另律師也請求法官考量,蔡已年邁且有糖尿病外,相較其他被告判刑比較重。律師希望法官能夠審酌蔡擔任民代及熱心公益等貢獻,酌減其刑。
同時,蔡遭限制出境、出海至本月21日,審判長詢及他對延長出境、出海有無意見,蔡及律師都說,沒有意見。全案預定本月23日宣判。
一審指出,時任麥寮鄉長的蔡長昆,得知德商達德集團的創維公司將在麥寮鄉開發陸域風電,爲謀取私利利用其鄉長職務,發文令創維公司停工或以鄉長角色爲替鄉民爭取回饋金、賠償發動抗爭;由蔡的友人陳姓男子充當白手套,展示他與蔡長昆的關係,能左右蔡勒令停工決定,進而勒索達德集團給付「定作管路工程」利益,後因陳不符承包條件而未取得承攬工程利益。
法院表示,當時達德能源公司擔心風機工程如停工1個月,將造成成本虧損嚴重,即透過管道邀蔡長昆見面解決問題,並以1支風機40萬元,在麥寮設立8支風機覈算共計320萬元,達成「協議」,並交付該款項。一審認他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處5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
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涉向達德能源集團勒索320萬元,一審被判5年半,不服上訴,當庭請求法官給他改過的機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