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院版外送專法最高罰50萬元 違者公佈公司、業者名字
勞動部預告院版外送專法最高罰50萬元,違者公佈公司、業者名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於21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四方權利義務關係予以規範,各界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院版外送專法最高罰鍰50萬元,違者將公佈公司及業者名字。
勞動部洪申翰部長指出,政府在推動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最主要目的,即在透過立法來適當的衡平四方關係,保障外送員、消費者及合作商家合理權益,共同促進外送平臺產業之健康發展。
勞動部說明,經與有關部會、外送相關工會、主要外送平臺業者座談,並由洪申翰親自出席立法院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擬具本法草案,共計28條條文。
院版外送專法六項重點包括:明確相關部會權責劃分;擬定定型化契約範本;雙重機制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要求訂單資訊透明化,並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明定契約終止事由並強化申訴救濟制度,確保外送員工作權;強化外送工作期間之保險保障(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災保)。
院版外送專法草案明定,外送平臺業者違反該法經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公佈其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院版外送專法之中,有關罰則的部分,六項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