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過世遭趕出門 父嘆「兒女不孝無家可歸」心寒討回房產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老翁阿茂(化名)多年前將名下一間房屋無償借給女兒居住,沒想到老伴過世之後,他遭兒子趕出家門,女兒也拒絕讓他入住,導致無家可歸,這才決定提告要求女兒返還房屋。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女兒應將房屋騰空遷讓返還給父親阿茂。

▲阿茂將房子借給女兒居住,女兒卻不願意讓他返家。(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茂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在十多年前將一間位於新北市的房屋無償借給女兒居住使用,自己則住在兒子家,今年5月間老伴過世,兒子竟將他趕出家門,他想返回新北市的房屋居住,女兒卻不讓他進屋,他因兒女不孝,導致無家可歸,於是決定依法提告,要求女兒返還房屋,並終止雙方對於房屋的使用借貸契約。

阿茂的女兒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阿茂針對自己的主張有提出建物、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書等證據,經查覈與他的主張相符;而女兒收到法院通知,卻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

法官表示,女兒佔有使用阿茂所有的房屋,沒有法律上的權源,阿茂依據《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女兒將房屋騰空遷讓返還,爲有理由,最終裁定準許他的請求,也就是說,女兒必須將房屋還給父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