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摸外孫生殖器婆婆報警 女兒罵「曾對我做的事現在發生在小孩身上」
周姓老翁趁親家母沒在檳榔攤顧店,隔着褲子撫摸6歲外孫的生殖器,有人目擊後拍照,傳送給男童的阿嬤,阿嬤報警;男童的母親痛罵「曾經對我做過的事,現在發生在小孩身上」。基隆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周,基隆地方法院判他4年徒刑;週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他3年10月徒刑。
男童於2024年1月6日晚間7點遭周姓外公猥褻,周辯稱「我孫子有時候說他那邊黏黏的,要叫我幫他或幹嘛,這個給人家看到我也不知道,如果我要猥褻他們,我會在光明正大的地方猥褻嗎?」並稱「說我在猥褻我的孫子,我說這個罪不成立。」
男童的阿嬤則說,幾年前就發現親家公會摸孫子,但沒有證據,曾請媳婦轉告親家公「切勿再犯」,這次經友人拍照轉告,隔天她就報警。
「我坐在外公的腿上,他就隔着褲子摸我的生殖器,因爲褲子很緊,他伸不進去。」男童並表示被摸很多次了。
基隆地院發現,男童的母親曾傳訊息給父親,內容寫道「他們才這麼小,什麼都不懂,假如哪天在幼稚園做出什麼脫軌的事情,下場又要怎麼收?我真的不懂你爲什麼要去玩他們的生殖器,讓他們有生理反應,曾經對我做過的事,現在發生在小孩身上,如果我今天生的是女兒,又會是什麼樣子,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纔好!是不是要逼死一個人,才肯認清自己錯誤的行爲」
一審認爲事證明確,審酌周姓老翁爲了滿足性慾,危害外孫未來人格發展,且不見悔意,判他4年徒刑。
周姓老翁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高院今雖撤銷原判決,但仍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論處,改判周3年10月徒刑,刑度略減。
周姓老翁趁親家母沒在檳榔攤顧店,隔着褲子撫摸6歲外孫的生殖器,有人目擊後拍照,傳送給男童的阿嬤,阿嬤報警。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