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臺中初選又生波折! 黨中央說3月底做內參民調 遭江啓臣打臉
▲江啓臣、楊瓊瓔。(合成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國民黨臺中市長提名見曙光,國民黨今(6日)對此進行協調,立法院副院長江啓臣、藍委楊瓊瓔達成共識,將由黨中央辦理內參全民調決定提名人選,民調擬將於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間進行,並由黨中央、江啓臣及楊瓊瓔,各推薦一間共三間民調機構共同執行全民調。但江啓臣對此不滿表示,黨中央違背協議事項,亦未向他確認,公開民調時間恐受外力介入,致結果失真,「黨中央發佈訊息竟與協議事項有違,請立即對外說明並澄清,以正視聽」。
關於藍營臺中市長提名一事,國民黨表示,經過充份溝通和說明後,二位有意參選同志皆已簽署;未來根據協議事項,中央提名協調小組將盡速邀集二位有意參選同志挑定三家民調機構和檔期,擬於3月底前的最後一週(3/25至3/31)完成民意調查作業。
根據中央提名協調小組臺中市市長候選人提名協議事項顯示,一、本黨臺中市市長候選人之提名以民意調查結果爲提名依據,民意調查結果數據不公開宣怖,只公佈勝選同志。
二、有關本項民意調查執行相關事項如下:(一)同意於民國115年3月底前就本黨覈定之民意調查機構中選擇三家委任執行,民意調查機構由有意參選同志每位各指定一家及由兩位參選同志共同推薦一家。(二)同意不對外公佈執行民意調查時間、機構等相關事項。(三)同意依據本黨現行提名機制,依「政黨對比」(85%)與「黨內互比」(15%)之總和計算,以成績最高者爲提名人選。
不過,對於黨中央的聲明,江啓臣表示,他基於尊重黨中央,於第一時間收到中央提名協調小組臺中市市長候選人提名協議事項,即行簽署同意並回傳黨中央,然黨中央發佈媒體訊息之文字「擬於3月底前的最後一週(3/25至3/31)完成民意調查作業。」,已明顯違背雙方簽署之協議事項第2項第2款「同意不對外公佈執行民意調查時間、機構等相關事項」。
針對楊瓊瓔所發佈之新聞稿提到,「….經協調確認,將由黨中央辦理內參全民調決定提名人選,民調擬將於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間進行…」,江啓臣表示,他除於1月16日雙方及黨中央出席協調外,之後從未參與任何協調會議,黨中央亦未向他確認,當然無所謂「同意民調擬將於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間進行」,更無所謂共識,否則即與協議有違,不容混淆,故特此澄清,並請黨中央對外公開說明。
江啓臣說,此無疑爲對外公開民調時間,讓民意調查受到外力介入,致民調結果失真。黨中央發佈之訊息竟與協議事項有違,請黨中央立即對外說明並澄清,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