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未道歉 白營提告求償百萬
不滿賴清德總統指民衆黨「讚揚普亭、擁抱習近平」,民衆黨成員昨與委任律師到臺北地院遞狀,對賴總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一百萬元。記者林孟潔/攝影
針對賴清德總統指民衆黨讚揚俄國總統普亭、擁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一事,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前天要求賴總統廿四小時內道歉,否則提告。黃國昌昨說,時間到了,賴總統沒公開澄清道歉,民衆黨已委任律師,到臺北地院對賴總統提告。他也批賴總統成「小孬孬」,以爲躲在總統府、綠媒背後散播謠言,就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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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衆黨昨由發言人張彤、前副秘書長許甫及新聞部前主任吳怡萱,以及委任律師賴苡安,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民事訴訟控告賴總統,要求賴清德賠償一百萬元,並在三大報刊登判決主文。總統府昨未迴應此事。
賴苡安指出,民衆黨曾幾何時有過正式的決議、政策、文件,正式表述要擁抱習近平或讚美普亭?賴清德發表言論有盡到最基本的查覈義務嗎?如果沒有,就是公然造謠、抹黑,這對民衆黨在社會評價、信用和信譽都有極大傷害。
黃國昌指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前天還稱要請在野黨回立院做實事,但過去這一年多,當執政黨擺爛搞大惡罷、撕裂國家時,是在野黨在立院撐起這個國家;去年財劃法表決有四名民進黨立委落跑,民進黨才輸掉表決,賴總統竟有臉叫在野黨回立院幹正事?「不務正業的是民進黨立委」。
黃國昌說,憲法第五十二條讓總統免於刑事追訴,賴總統以此作爲護身符,愛怎麼造謠就怎麼造謠;民衆黨想要傳遞的訊息非常明確,就是國家元首不應該帶頭造謠、詆譭在野黨,賴總統這種沒有下限的行爲,民衆黨絕對不會逆來順受。
此外,有鑑於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對於罷免總統的門檻不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修憲草案新增「公民罷免總統權」,主張只要經選舉人總數一點五%以上提議、十%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總統、副總統罷免案,並經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即爲通過,也就是約二二四萬多人連署,即可交付人民投票罷免。
對於翁曉玲的憲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批評,恐無端鼓吹社會對立,創造政局動盪不安。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表示,「民主不是天天翻桌」,而是選上就負責,做壞就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