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依親卻遭放生 德國大叔持刀連搶2店一審重判逾10年

德國籍何姓男子來臺依親卻與臺籍同婚配偶各過各的,2年來找無家教工作,缺錢肚餓,去年9月某日凌晨持水果刀連搶桃園中原商圈超商及超市,桃園地院依2次攜帶凶器強盜罪,分別判處3年10月及7年10月徒刑,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可上訴。

起訴指出,61歲何悟德(UDO HOEPPNER)先前多次短暫來臺探視臺籍同婚配偶,自2022年間來臺直到去年簽證屆期,又獲延長居留至2027年間,詎料,近2年找不到工作,生活陷入困境,不但沒錢付房租也因沒閒錢吃美食,天天都很餓,竟然鋌而走險。

去年9月13日凌晨4時54分,從中原商圈租處步行至廣州路超商,拿一瓶29元波蜜芭樂汁假裝結帳,卻亮出預藏布袋內的水果刀說「給我錢!」,男店員嚇得棄店而逃,何只好拿着芭樂汁離開。

何繼續到中北路家樂福超市,凌晨5時30分向櫃檯又亮刀「給我錢!」,女店員嚇得求饒,何要她打開收銀機未果,何隨手拿包洋菸再要求交錢,女店員取出現金袋,隨即抓起袋內紙鈔、硬幣共約1萬元得逞。

審理期間,何坦承犯行,因羈押期將屆,再次調查並聽取檢察官和辯護人意見時尚未判決,加上人性想逃避刑責、不願受罰,且被告又是外籍人士,雖與本國人爲法律上的同婚伴侶,但從何的陳述發現,這段婚姻只是名義上,他在臺無家庭牽絆也沒固定住所,認定他很有可能逃避刑責而逃亡或離境,裁定自明起延押2個月。

合議庭審酌,被告何悟德正值青壯年,卻不循正當管道賺錢,反而持刀威脅他人生命,這種恣意妄爲的行爲必須嚴厲譴責。雖然強盜超商1瓶芭樂汁因財物價值極低,依法獲得減刑,但法官綜合衡量他的犯後態度、經濟狀況及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害,仍決定重判以示懲儆。

德國籍61歲UDO HOEPPNER來臺依親卻與臺籍同婚配偶各自生活,去年9月13日凌晨缺錢持刀連搶超商及超市,桃園地院一審昨重判刑度加總逾11年。記者陳恩惠/翻攝

德國籍61歲UDO HOEPPNER於2022年間來臺依親卻獨自住在桃園中壢,去年9月間缺錢持水果刀行搶超商及超市,桃園地院昨依2次攜帶凶器強盜罪各處3年10月、7年10月徒刑,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可上訴。記者陳恩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