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拒赴立院說明被彈劾案 總統府回函揭關鍵理由
立法院21日、22日以全院委員會模式召開「賴清德總統被彈劾案」審查會,邀請賴清德赴立院說明並接受諮詢,立法院16日發函總統府。(資料照/黃世麒攝)
立法院議場。(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府今(20)下午回函立法院,以「立院無向總統問責之權」爲由,告知總統不予列席。(讀者提供)
立法院21日、22日以全院委員會模式召開「賴清德總統被彈劾案」審查會,邀請賴清德赴立院說明並接受諮詢,立法院16日發函總統府。而總統府今(20)下午回函立法院,以「立院無向總統問責之權」爲由,告知總統不予列席。明後兩天的審查會僅由各黨團推派的立委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總計32人。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去年12月26日各自領銜提案彈劾賴清德。立法院14日與15日召開首場公聽會,聽取朝野推派的專家學者及立委意見,並將於21日、22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邀請提案領銜人代表說明彈劾意旨,被彈劾人說明15分鐘後,由立委進行詢問。
立法院16日發函給總統府,主旨是「本院定於本(115)年1月21日及22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立法委員所提之總統彈劾案,請列席說明,諮請查照」。而總統府20日下午終於回函給立院,但告知不便出席。據瞭解,回函中主訴,根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立法院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亦不能課予憲法所無之義務。「爰不予列席,特此函達」。
而根據立法院「彈劾案相關事務及時程表」,當被彈劾人未列席審查會時,由各黨團推派的立委行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國民黨團推派15人、民進黨團推派15人、民衆黨團2人。等於明日將會是立院朝野黨團各自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