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DIY「車禍斷腿」診斷書想暫緩入獄 反讓刑期加好加滿至10年

陳姓女子因案被判9年多,去年中接獲桃園地檢署的入監通知,爲求暫緩服刑,先僞造警方的交通事故聯單郵寄給執行科「請假」,檢要求補件又僞造林口長庚診斷證明,宣稱骨折需靜養試圖矇騙,桃園地檢署將她依變造、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妙齡辣妹出獄後,恐已成熟女。

起訴指出,29歲陳女因故觸法遭判刑確定至少9年5月徒刑,2024年6月初接獲桃園地檢署通知入監執行,她爲了想暫緩服刑,想辦法拖延,先將6月19日發生車禍時,簽收的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的當事人收執聯爲底稿,將日期由19日竄改爲17日,將此單郵寄給桃檢求暫緩執行。

桃檢執行科檢察官收件,去函通知陳女補件,必需提供診斷證明書否則不予暫緩,陳女於是按照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作爲底稿,以電腦繕打她於2024年6月17日經診斷受有「創傷性頭部損傷合併腦震盪」、「右膝挫傷合併內側副韌帶撕裂傷」、「遠端股骨線性骨折」、「雙前臂、四肢多處擦挫傷」、「眩暈」等傷勢。

此外,陳女也僞造醫囑稱「病患因車禍導致上述病因於民國113年6月17日入住骨科病房,經接受股骨幹骨折開放性復位術,肌腱或韌帶完全切斷修補治療後於113年6月25日出院,後續仍需定期門診追蹤複查及復健治療,患肢不宜激烈運動,前期宜靜態休養至少三個月」,開立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等內容後列印,並黏貼於診斷書的底稿上,影印後再以傳真方式將診斷證明書提交給地檢署行使。

不過這份粗製的「DIY診斷書」最終難逃法眼,地檢署根據陳女證明書去函林口長庚醫院,發現車禍傷勢及相關內容全屬虛構,陳女的行爲已生損害於地檢署審覈執行刑罰、警察機關管理交通及醫院管理病歷的正確性。

檢方認爲,陳女行爲已觸犯刑法第216、210條的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及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嫌,兩罪犯意各別、行爲互殊,應分論並罰。目前陳女已入監服刑,刑期預計執行至2033年12月7日。

妙齡陳女因案獲判9年餘定讞,去年中桃檢通知入獄服刑,她爲了拖延入監時間,先後變造及僞造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和林口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書,但遭檢方識破,桃園地檢署依行使變造及僞造私文書罪嫌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