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誹謗蘇貞昌、陳時中貪污30億 吳子嘉判刑今繳24.5萬罰金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多次未經查證,就公開指控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靠採購新冠疫苗,「A了1億美金」、「白白貪污了將近30億臺幣」,被依加重誹謗罪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確定,臺北地檢署26日上午通知吳子嘉到案執行,繳交24萬5千元易科罰金。
▲吳子嘉因誹謗蘇貞昌、陳時中被判刑,26日到北檢繳交易科罰金。(圖/記者劉昌鬆攝)
吳子嘉2022年8月20日起,在YouTube頻道「董事長開講」發表有關BNT新冠疫苗話題,吳子嘉認爲,政府採購數量跟鴻海創辦人郭臺銘要送臺灣的一樣,但是總價差1億美金,「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這種錢你(指陳時中)也敢A?」
到了2023年5月20日,吳子嘉又中天互動直播LIVE中稱,「我現在講清楚喔,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金」、「白白貪污了將近30億臺幣,那這個承辦人的部長,就是陳時中」、「看到合約之後我們就可以把陳時中相關的長官,通通抓去判刑抓起來」、「但是這個案子這個政府買BNT,想A一億美金這件事情」。
蘇貞昌、陳時中分別提出民刑事告訴,吳子嘉辯稱,發言是根據前上海復星醫藥公司在臺代表王秉豐(原名王國綸)與總經理黃憲輝的對話訊息,檢察官認爲,這份王秉豐所提供的對話紀錄,清楚顯示消息來源有提到「據聞」、「市場傳聞」等字眼,吳子嘉沒再極證就發言,具有誹謗的真實惡意。
臺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加重誹謗罪判吳子嘉6月、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上訴高院遭駁回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吳子嘉已被判要賠償蘇貞昌90萬元確定,高院判吳子嘉賠償200萬元部分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