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46歲兒被鄰居刺胸奪命 母悲再無人孝順...求重判結局曝

▲臺中一名周男(左圖左)持刀刺鄰居陳男,陳男強撐想返家,倒臥路邊死亡,今國民法庭宣判。(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龍井區去年發生一名周男持刀刺殺鄰居46歲陳男,陳男胸口被刺進15公分深,想走回家中時,倒臥在路邊身亡,還是被母親發現冰冷遺體。周男主張,只是想嚇唬、趕走陳男,應以傷害致死論罪,國民法庭今日下午仍依殺人罪判處13年6月。

寧靜鄉下爆命案 死者母當街見屍

去年3月20日20時許,陳姓男子在家飲酒後,向一名周男(周男待在朋友阿旺家)叫囂,周男不爽竟持開山刀刺向陳男心臟。當時監視器畫面拍下,陳男在屋外站了一會,多次喊叫,一直想找屋內的人講話,周男怒氣衝衝的拿着刀走出門,一出門,左手就推倒因喝酒站立不穩的陳男,怒嗆「轉去轟X」,接着持刀的右手順勢刺了下去,最後再補上一腳,轉身返回屋內。

陳男掙扎爬起來,走路搖搖晃晃,一度還掀起上衣,看見胸腹有刀傷,鮮血直滴,痛得必須扶着旁邊的汽車才勉強行走,走了一段路後後不支倒地,被媽媽發現在路邊慘死。

▲陳男當時大量失血,小巷內全是血跡。(圖/ETtoday資料照)

證人幫喊冤 被告否認搶女人

事發地屋主阿旺3日出庭作證,直接替被告周男喊冤,認爲周男只是「誤殺」,還強調死者當時有帶刀到現場,懷疑死者陳男也預謀不軌,可能死的就是周男。

周男否認殺人罪,僅承認傷害致死。周男還自爆,跟死者陳男確實有嫌隙,是因爲曾跟陳男前女友爆料「死者有愛滋」,否認「搶女人」,因爲害怕自己也染病。

檢辯傷勢看法差異大 母求重判

周男律師認爲,從業多年來,從沒看過這種傷勢,因爲死者傷口寬度僅3公分,深度卻達到15公分。拿出監視器認爲,應該是死者欲起身,加上週男順勢力量,又因爲刀械鋒利、刺到肋骨間,導致傷勢嚴重,但周男並無殺意,檢方看法「太過了」。

檢察官殷節說,周男若只是想趕走死者,大可拿門口擺放的掃把、木棍,卻選擇走到裡頭拿取櫃子深處的刀械,且死者身體厚度才17公分,卻被刺穿15公分,怎會如周男所說的「沒感覺」,難道人體是豆腐?

▲死者母希望能重判周男,圖爲死者家屬招魂畫面。(圖/ETtoday資料照)

檢察官陳昭德說,死者年邁母親見到兒子慘死畫面,面對手無寸鐵的死者,持柴刀「快、準、深、狠」犯案。又在犯案後清洗血刀滅證、誤導警方辦案,具體求處13年6月至14年6月刑期。

死者陳男母親3日也出庭說,周男一刀就把人刺死,連一句道歉也沒有,現在也無人來孝順自己,希望法院能夠重判周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