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麥克風性侵片」瘋傳 他一看就轉傳…慘了
▲全案因LINE羣組成員檢舉而曝光。(示意圖/123RF)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轉傳也會觸法!一名31歲周姓男子去年在LINE羣組看到一段女子疑因酒醉遭人以異物侵入下體的猥褻影片,隨手轉傳到另一個LINE羣組供人觀看,事後遭人檢舉曝光。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男犯《刑法》散佈猥褻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須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犯案用的iPhone 16 Pro手機也遭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LINE羣看到影片 轉傳至交流羣組
判決指出,周姓男子於去年4月11日加入名爲「J movie」的LINE羣組時,看到羣組內流傳一段不堪入目的影片,內容爲一名女子酒後疑遭人以麥克風侵入下體。周男未經被害人同意,竟在同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將該影片轉傳至他所屬的「交流俱樂部」LINE羣組,供特定多數人觀覽。
羣組成員檢舉 警方搜索扣手機
全案因羣組成員檢舉而曝光,臺北市婦幼警察隊於去年8月持搜索票,前往周男位於內湖區的公司搜索,當場查扣他用來轉傳影片的iPhone 16 Pro手機,並依法送辦。檢方偵辦時確認,影片中的被害女子身分明確,影片中涉及性侵行爲部分,已由桃園地檢署另案起訴相關涉案人。
檢方聲請兩罪 法院僅論散佈猥褻影像
臺北地檢署偵結後,原依散佈猥褻影像罪及無故散佈他人性影像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周男起初否認犯行,後於準備程序中坦承錯誤,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損失且履行完畢,被害人因此撤回告訴。
考量無前科且和解 法官從輕量刑
法院審酌,周姓男子任意散佈他人性影像,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也對被害人名譽、隱私與身心造成重大傷害,行爲實屬不該;惟考量其無前科、有正當工作,犯後坦承犯行並積極彌補過錯,顯有悔意,最終僅就散佈猥褻影像罪判刑,並予以緩刑。
附加法治教育 違反恐撤銷緩刑
法官另指出,爲使周男確實記取教訓,建立尊重他人隱私與性自主的法治觀念,命其須於判決確定後8個月內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若違反緩刑條件,恐遭撤銷緩刑並執行刑罰。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