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砍死海大馬國留學生!莽男判刑11年 母跨海打官司獲賠346萬

▲陳姓男大生遇刺,他的母親本來打算來臺灣旅遊,沒想到來臺卻成接兒子的骨灰 。(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23歲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學生來臺留學,2023年他和火鍋店同事顏男到KTV唱歌,與另一包廂男子陳志鴻等人爆發衝突,竟被陳志鴻拿彈簧刀刺進大腿,因大量出血,送醫不治身亡。刑事上,陳志鴻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仍維持一審判決,被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11年徒刑定讞;民事上,陳志鴻還要再賠陳母臺幣318萬7300元、馬幣3萬7600元(約28萬臺幣)。可上訴。

據瞭解,馬籍陳姓學生就讀國立海洋大學三年級。2023年11月14日晚間10時許,陳生和顏姓男同事到仁二路一處KTV歡唱,凌晨4時間,原本和陳志鴻在另一間包廂唱歌的張、林男,因酒後互相推鬧,不小心撞進陳生的包廂內,幸好兩人不斷道歉,雙方並未發生衝突。

然而之後陳姓學生和陳志鴻一行人又在樓下藥妝店門口巧遇,雙方爆發口角,陳志鴻的林姓友人先徒手毆打陳生,陳志鴻也掏出摺疊刀,往陳生右側大腿刺1刀,再往顏男左大腿砍1刀後,隨即和衆友人離去。陳生則因右股動脈橫斷並大量出血、出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等重傷害,送醫後於18日不治身亡。

陳生的母親聞訊悲慟不已,上法院自述含辛茹苦將陳生養大,省吃儉用纔將兒子送到臺灣留學,沒想到如今竟遭遇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倫悲劇。然而馬來西亞並沒有完善的戶籍謄本制度及扶養義務法規,相關主張恐怕舉證困難且不敷成本,因而不請求撫養費,改向陳男求償精神撫慰金共356萬6313元。

全案審理時,陳志鴻對臺灣殯葬費支出18萬7300元、馬來西亞殯葬費支出馬幣3萬7600元沒有異議,但認爲精神撫慰金求償過高,希望不要不超過150萬。

不過法官審酌雙方學經歷、身分地位、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以及陳志鴻侵害的手段和程度等情,判他要賠陳母精神撫慰金300萬元,加上殯葬費用,共要賠陳母共臺幣318萬7300元、馬幣3萬76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