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前上校處長張銘哲收134萬發展共諜組織 判刑11年定讞

▲最高法院將空軍官校前上校處長張銘哲共諜案,判刑11年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空軍官校前上校處長張銘哲,2019年起遭鍾姓臺商吸收,爲對岸情報單位蒐集機密、並發展共諜組織。張男除了先收取見面禮30萬元以外,之後更每月領取6萬5千元的工作費,前後收受134萬元。案經檢方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一審將張男重判1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張男判刑11年確定,其餘部分發回更審。

本案由高等檢察署臺中分署分案偵辦,檢方當時鎖定鍾姓臺商進行偵查,發現鍾男於2005年到大陸經商後,被對岸情報單位吸收,而後返臺鎖定軍事人員進行滲透吸收。再透過關係認識時任空軍官校處長的張男。

2019年9月間,他安排張男赴峇里島旅遊,並在當地與3名解放軍高層見面。雙方一見面,張男就收下對方的見面禮1萬美金(新臺幣30萬元),張男則告知對方自己的服役單位、家庭狀況等個人資料,宣誓效忠。

而後張男協助對方在臺的情報工作,每個月收取1萬人民幣(新臺幣6萬5千元),並交付空軍演習簡報、臺美合作任務定位及軍內人事背景等敏感資訊,還蒐集臺灣政黨、社會輿情資料。除了每個月固定薪資以外,張男遇到春節、端午、中秋,還有三節禮金可以領取。總計前前後後領取新臺幣134萬元。

此外,鍾男也在2023年間企圖吸收空軍第三聯隊葉姓前科長,檢方懷疑葉男涉嫌於新加坡與解放軍高層見面,並依指示交付軍中工作證相片,並允諾協助吸收村裡長、打探親友赴大陸招待等情事,前後收取約美金1萬元。全案於去年3月間偵查終結,檢方對鍾男、張男、葉男等3人提起公訴。

一審由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審理,張男遭重判有期徒刑16年,鍾男因審理期間過世,法院下不受理判決,另外葉男涉案部分則獲判無罪。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30日將張男發展共諜組織部分判刑11年定讞,另外刺探機密部分則撤銷發回臺中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