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第三聯隊爆軍官收賄接受性招待 6人重判最高13年有期徒刑

空軍第三戰術戰鬥機聯隊許姓科長與退役中校葉姓僱員、陳姓士官長、少校蔡姓參謀官等辦理三聯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時,接受光電開發仲介陳男及廠商黃男等行賄與性招待,彰化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將6人重判13年、到8年不等徒刑。

駐地臺中清泉崗機場的空軍第三戰術戰鬥機聯隊爆貪瀆弊案,三聯隊2022年間辦理標租營區閒置空間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後勤許姓科長指示陳姓士官長與葉姓僱員(退役中校後勤科長)承辦,並委由陳姓仲介對外招攬廠商競逐,藉由提供軍方內部回饋項目與標案資訊,讓黃姓廠商取得優勢。

陳姓仲介不僅贈予崑崙手錶、勞力士名錶給葉男和陳姓士官長,也招待葉男、陳姓士官長、許姓科長到有女陪侍的餐廳,葉、陳二人更接受性交易服務,許姓科長也默許事成後可分得200萬元。

葉男與陳姓士官長帶三聯隊相關合約資料供廠商參考,許姓科長則以職務之便協助放行,使廠商未經申請即得進入營區場勘。後因被檢舉及內部調查,三聯隊光電標租A案才中止。

光電標租A案中止後,陳姓仲介和黃姓廠商仍不放棄,2023 年間三聯隊改指派蔡姓後勤科少校參謀官承辦光電標租B案。陳黃二人又多次邀前科長許男(已退伍轉任僱員)、蔡男到汽車旅館飲宴招待,並表示若由他們得標,許男與蔡男可分得200萬元賄款,蔡男應允後,即提供標案資料,使仲介及廠商得以作爲投標內容安排,後因黃姓廠商配合廠商認爲有異而未能得標。

2022年與2024年間陳姓士官長與葉姓僱員承辦噪音補助業務,葉男於籌備噪音補助人力委外採購案期間,以親屬名義設立衆緣人力資源公司並實際經營,陳姓士官長也以其配偶名義入股,使不知情采購承辦人員將案件決標並續約予衆緣公司,使衆緣公司因此取得相關履約款項。

法官認爲,許男、蔡男分別爲中校科長及少校參謀官,職居中高階幹部,本應廉潔自持、爲部屬表率,卻將職務上主管業務作爲交換利益工具。不僅破壞軍紀與採購公正,更動搖社會對國軍廉潔執行公務信賴。且許男、蔡男否認犯行,辯解與客觀證據不符,另4人已坦承犯行並交代資金流向。

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將許男判刑11年8月,葉男判刑13年,陳姓士官長判刑8年6月,蔡男判刑8年,陳姓仲介判刑1年8月,黃姓廠商判刑6月。

空軍第三戰術戰鬥機聯隊爆貪瀆弊案,4名軍官被重判13年到8年不等徒刑。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