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猝逝案「長榮事務長遭記大過」 連降2級拔管理職

▲長榮航空之前發生空服員病逝案,近日對事務長懲處出爐。(圖/長榮航空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2025年一名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執勤,返臺就醫住院後辭世,事務長(座艙長)航班日誌並未通報組員身體不適,長榮航空也開鍘懲處,該名事務長遭記大過一次,職務連降兩級,解除管理職,在客艙內沒有主導權限。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值勤後雖返臺就醫仍病逝,同班客艙的事務長在得知該名空服員身體不適後,並未立即解除該空服員勤務並通報、啓動醫療資源,在航班日誌也未通報組員身體不適,長榮航空除祭出多項改善措施外,近日調查懲處結果也出爐。

根據長榮航空內部公告,該名事務長遭記大過一次,職位調降兩級,並停止其與家屬優待機票、聯航員工折扣等機票福利1年。懲戒事由則是因爲未依標準作業程序主動通報異常事件,勤務結束後亦未記載於事務長飛行報告。

對此,長榮航空表示,對於飛航作業安全、組員健康及管理責任一向高度重視,任何違規事件發生後,即依內部規定與程序,提報公司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全面檢視人員執勤流程及主管職責履行情形,並依調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置。

長榮說明,經人評會決議,本案空服員於執行職務期間,未能確實依標準作業流程(SOP)履行主管職責,經判定其於領導及管理職務上有明確缺失,並認定不適任管理職務,已依規定予以連降兩級,調整爲非管理職之處分,未來不再負責相關管理工作,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記大過一次。

長榮強調,將持續強化管理制度、教育訓練及督導機制,確保各級人員確實落實作業規範,並致力於維護全體組員之工作安全與專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