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被判17年 羅友志:再幫辯解「司法追殺」已毫無意義

▲柯文哲。(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臺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媒體人羅友志表示,量刑接近2/3,在司法上就是「有罪無異議」,從此輿論上,再幫柯文哲辯解「司法追殺」,效力也遞減非常多,甚至毫無意義。他也強調,柯文哲能量將大量消散,民衆黨準備好能量補充包了嗎?還是,要死守最大能量,一起努力到底。

羅友志表示,柯文哲判17年,褫奪公權6年。起初求刑28.5年,量刑接近2/3,在司法上就是「有罪無異議」。從此輿論上,再幫柯文哲辯解「司法追殺」,效力也遞減非常多,甚至毫無意義。當然,二審、三審還有可能減少,就不在這次討論。

羅友志認爲,褫奪公權六年,很多人說「要卡柯文哲2028」,這當政論題材、話題炒作,沒有異議。但是,法官褫奪公權的意義就是「褫奪公權」。

羅友志強調,結論,柯文哲能量將大量消散,民衆黨準備好能量補充包了嗎?還是,要死守最大能量,一起努力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