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掃射茶行!臺中17歲少年辯與員工起糾紛泄憤 送觀護所收容

▲將滿18歲的少年,開了20多槍,法院裁定送少年至臺中少年觀護所收容。(圖/記者許權毅攝,下同)

記者鄧木卿、劉人豪/臺中報導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三段一家茶行,昨(5)日上午10點傳出槍響,玻璃門窗被射出20多個彈孔,警方調閱發現,是一名即將滿18歲的少年開槍,製作筆錄時推說槍枝來源是已故友人給的,自己想一人扛下全部責任。臺中地院認少年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事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收容」,今(6)日凌晨護送少年至臺中少年觀護所收容。

少年拿的改造長槍,因爲第一個彈匣卡彈,當場換第二個,一個彈匣可裝30顆子彈,如果兩個裝滿,就有60顆,但從玻璃上找到大小不同的20多個彈孔來看,研判彈匣應是沒有裝滿。

少年開完槍後,自知難逃法網,帶着長槍到警四分局投案,但少年戶籍在太平,在北屯租屋,爲何選擇較遠的四分局?少年辯稱開槍原因是日前和茶行員工酒後起了糾紛,心生不滿遂持槍泄憤。少年製作筆錄時異常冷靜,槍枝來源?受誰指使?真正開槍動機,全不吐實,就是要自己一肩扛責,警方仍和少年奮戰中。

臺中地院指出,少年於5日夜間,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移送本院,本院值班法官訊問後,認少年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事實,其行爲危害社會秩序,應對少年進行身心評估及行爲觀察,並提供鑑別報告,於斟酌少年家庭生活狀況後,認責付顯不適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第2款規定裁定「收容」,已於6日凌晨護送少年至臺中少年觀護所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