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讓愛犬外出便溺致騎士摔車 他竟稱:是機車自摔嚇到狗
蔡姓男子長期打開家中大門,讓寵物犬自行外出便溺後再返家,未在旁註意,導致江姓男子載乘客經過,驚見小狗衝出而摔車負傷;臺南地院審理時,蔡還否認犯行,辯稱是機車自摔後,小狗受到驚嚇趕快回家,江摔車受傷與小狗無關,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蔡姓男子飼養黑黃色寵物犬,明知自己的小狗有到住家外巷道便溺習慣,原本應注意將犬隻放出屋外時,其行動路線可能影響馬路上車輛往來,危害駕駛人生命、身體安全;去年3月21日晚間7時許,蔡仍將小狗放出,外出便溺。
蔡沒有由自己或委託他人陪同小狗外出,小狗便溺後,準備返家時,此時江姓男子騎乘機車載着印度尼西亞籍勞工阿飛經過,突然看見犬隻在其右前方馬路上;江閃避不及,緊急煞車致失控摔倒,江受有頭部外傷並顏面擦挫傷、四肢多處擦挫傷等,阿飛受有左下肢擦挫傷。
案經江跟阿飛報警提告,蔡姓男子在警方詢問時說「因爲我家狗狗衝出去要跑回來時,導致他發生交通事故,他應該是看到我家狗狗才自摔」;偵訊時卻矢口否認過失傷害犯行,辯稱他放小狗自行出去上廁所,小狗是被車禍嚇到才跑過來要回家,是江自己先摔倒,跟小狗無關。
檢方不採信,將蔡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江證稱看到狗從右前方往他的方向靠,阿飛坐在後座看到狗喊「狗狗狗狗狗」,他爲了閃避才摔車;阿飛則證稱,當時是犬隻衝出來到路面,機車就摔倒。
蔡姓男子的翁姓鄰居出庭證稱,案發時他在一樓整理垃圾,看到車子摔倒,有人跌倒,然後狗往蔡的家裡跑過去;他有聽到「吱」的煞車聲,以前有看過蔡的狗,看到時也沒有被束縛,車禍與看到狗跑過去差不多同時發生;法院再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認定相關證詞均相符。
法院指出,蔡姓男子辯稱,阿飛在偵查中稱犬隻撞到機車,江姓男子審理證稱犬隻從他的住處衝出來,朝江方向靠近,二人陳述不符,是捏造事實;然而考量車禍事故突然發生,二人自摔後應處於驚慌狀態,就此部分記憶錯誤,並不悖於常情,難認是故意誣陷。
法院認定,由江與阿飛的指訴,並有翁姓鄰居的證詞,及現場監視器畫面勘驗報告,可證並非虛假,尚不得僅以部分證述瑕疵,否定其等全部證述可信性;且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也指出,江騎車煞車失控摔倒,爲肇事原因,蔡疏縱犬隻在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同爲肇事原因。
法院審酌,蔡的辯解不足採信,江與阿飛受傷結果與蔡的過失行爲有相當因果關係,蔡疏未注意,任由犬隻在屋外單獨自由行動,自應負過失責任;考量其主動承認是犬隻所有人,符合自首要件,兼衡其室內設計工作、迄今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判處拘役40天。
蔡姓男子長期打開家中大門,讓寵物犬自行外出便溺後再返家,未在旁註意,導致江姓男子載乘客經過,驚見小狗衝出而摔車負傷。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