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陳尚潔判2年!社工界憂爆「出走潮、不作爲」公會發7點聲明
▲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於剴剴案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臺北地院26日辯論終結。(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臺北地院今(16)日一審判決,依過失致死罪判兒盟前社工陳尚潔2年徒刑、僞造文書無罪。前立委、全國社工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表示,社工界對這樣的判決感覺沈痛,擔心可能造成社工人力再一波流失,並引發防禦性作爲「擔心出問題,乾脆不作爲」。公會稍早也發佈7點聲明,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也盼外界理性看待判決。
吳玉琴指出,過失致死判有罪,代表着的是法官也認定社工具有保證人的地位,這對整個社工界是沈重的一個壓力,因爲過去社工所扮演的角色,比較多爲相關身心的評估、資源的聯結,是一個協助者、協力者的角色。吳玉琴說,目前聽到的判決主文,顯示法官是認同檢察官所提保證人的地位,這讓社工界相當擔心,未來執行業務上產生防禦性的作爲,就像醫療糾紛一樣,大家有一些防禦性的醫療作爲,應作爲而不作爲。
吳玉琴坦言,判決之後,社工界也要反省社工在相關服務時,有責任進行詳細記錄,積極去做個案資源的聯結,預防事件發生,「這是我們要盡力去做的,我們確實有不足的部分」,但這次這樣被苛責,社工界都沒有辦法接受,擔心會有一波人力的出走。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完整聲明如下:
對於剴剴生命的逝去,我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今日(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且未給予緩刑處分,本會對此判決聲明如下:
一、 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本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
二、 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爲「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覈責任。今日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爲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系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
三、 「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爲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羣體」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爲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系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爲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爲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爲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爲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羣體』,附此敘明」。
四、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 唯有讓社工迴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爲被究責對象。本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爲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爲,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
五、 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僞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
六、 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爲夥伴最強後盾 全聯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二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揹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我們會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
七、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衆理性看待判決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臺兩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本會呼籲社會大衆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