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1/27宣判!劉彩萱哽咽向法官鞠躬道歉:會盡能力所及賠償家屬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長期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一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行言詞辯論,劉彩萱哽咽落淚向合議庭3名法官鞠躬,表示會請律師和家屬談賠償,並盡她能力所及賠償家屬。

高院今從上午9時30分開庭至下午6時40分結束,長達9小時的言詞辯論,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並定於明年1月27日上午9點半宣判。劉彩萱在庭末最後陳述時,起身向合議庭鞠躬,哽咽表示「感謝大家,對不起」,會持續請律師積極和家屬談賠償,她也會盡能力所及賠償家屬;劉彩萱陳述時,旁聽民衆聽不下去,怒嗆「你剛還在睡覺!」劉若琳則沒有意見。

審判長庭末向劉彩萱及辯護人指出,剴剴母親向臺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檢方審酌後認爲不符資格而駁回,建議積極去談賠償;辯護人則齊聲稱「是」。

保母劉彩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