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特別條例藍白擬各提版本 顧立雄盼討論 修改國防部版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9)日表示,盼朝野政黨透過國防部提出的特別條例版本做討論跟修改,沒有再另提版本的必要性。(黃敬文攝)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右)19日也表示,特別預算的提出屬於預算權的一部分,而預算權是由行政院擁有編制權,向立法院提出後,立法院只有預算的審議權。(黃敬文攝)

爲替1.25兆元國防特別預算解套,國防外交委員會19日召開機密會議,不過繼民衆黨喊出要自提版本後,傳出國民黨也在草擬黨版提案;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9)日表示,盼朝野政黨透過國防部提出的特別條例版本做討論跟修改,沒有再另提版本的必要性;民進黨團也說,特別預算的提出屬於行政權,立法權只有預算審議權。

顧立雄表示,國防部提出的相關特別條例,都是依照軍方需求提請,根據作戰需求經過討論之後,所擬出來的整體性規畫,所以希望如果朝野政黨有任何意見,都在此特別條例裡面進行討論,如果要做修正也在這個條例討論修正就可以,沒有再另提一個版本的必要性。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19日也表示,特別預算的提出屬於預算權的一部分,而預算權是由行政院擁有編制權,向立法院提出後,立法院只有預算的審議權,但爲了讓立法院在審議特別預算之前,對於預算的執行內容有所瞭解,所以行政院通常在送出特別預算前,會擬定特別預算的特別條例。

他說,特別條例的目的就是要針對這1.25兆的相關預算,所提出的具體規範,希望由立法院審查同意後,行政部門就可以根據立法院審查同意的特別條例內容,去進行預算進一步的規畫,而特別條例的內容包括6個部分,包括「目的」、「項目」、「預算規模」、「財源」、「執行期程」、「審計原則」。

鍾佳濱說,特別條例的提出是針對特別預算的內容,是由行政權主導,而行政權要完整地向立法院說明,包括去年幾次的災害發生,行政院針對救災跟災後復原也都是先行規畫要投入的特別預算,透過特別條例來徵詢立法院的意見,再加以充實、補強,而立法院也可以根據行政院送來的特別條例,去指導或者表達立委對於這個特別預算的看法,但最後特別預算能否通過,還是由立法院握有最後審議的權力。

他直言,立法院的職責是審議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的重要事項,再次呼籲藍白應該要落實、恪遵憲法所賦予的權限,認真地審議法律案跟預算案,而不是自己提出不屬於立法權,而是屬於行政權的國防安全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