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刷卡30元爆發口角 計程車司機將客人載往警局

彰化市1名計程車司機(左)不讓客人(中)刷卡30元剩餘車資而將車開到警局,警方出面調解。(民衆提供)

彰化市11日發生一起計程車消費糾紛,1名男子支付115元計程車車資時,用現金給付85元,剩下30元要用刷卡支付,遭計程車司機拒絕,該男氣得在車內不斷指責司機,揚言投訴。雙方互不相讓下,司機最後雖將車開往警局,但不收剩下的30元車資,客人也不提告,這起消費糾紛才落幕。

該名男子拍下與計程車司機爭執的過程,上傳社羣平臺,引發網友正反意見討論。有網友認爲,該計程車明明有裝設刷卡機等電子支付設備,就該讓客人刷卡支付,不管刷卡金額多少;另有網友表示,才30元而已,居然就理智線斷裂,還吵成這樣。

這起事件發生在昨天中午,當事男子稱從彰化市中山路一段叫計程車上車,要回家,按跳錶結算車資共115元,他用現金支付85元后,因車上有刷卡機,遂要求剩餘的30元車資要以刷卡支付,結果遭到計程車司機拒絕,堅持要收現金,雙方發生口角。

該男見計程車司機堅持不肯讓他刷卡30元,氣得不斷質疑,他要電子支付,爲什麼司機不給他支付,他絕對會去投訴。爭執過程中,計程車司機也回了幾句「去投訴」,最後並將計程車直接開往位於彰化市三民路2號的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第三分隊。

警方表示,雙方前來報案時,司機表示30元車資不需再付,客人也稱不提告,雙方隨即離去。

其他計程車司機說,車子有裝設刷卡機就要給客人刷卡,但說實在話,他們較不喜歡客人刷卡支付車資,因爲得負擔約3%的手續費,且款項約3天才入帳,收現金較單純。

彰化縣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洪照勳指出,目前計程車的管理沒有強制要求計程車一定要裝置刷卡設備,但若計程車有裝刷卡等電子支付設備,就要讓客人可以使用刷卡等電子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