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編導演很大!性侵女友人邊喊「不可以」 她崩潰:看他在表演

知名劇場編導性侵多年女性好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一名從事藝文、劇場編導及教學的男子阿賢(化名),在民宿房間藉敘舊聊天,趁機侵犯多年好友A女20分鐘,期間無視A方多次口頭拒絕,將對方推倒在牀強吻,還上下其手性侵得逞。花蓮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

判決指出,2024年8月31日,同樣是劇場人員的A女至花蓮旅遊,身爲多年好友的阿賢熱心接送,兩人當晚於民宿房間內聊天敘舊,原本氣氛正常,直到凌晨2時許阿賢準備離去前,A女出於禮貌給予一個友誼的擁抱,阿賢卻突然利用體型優勢將女方箍緊強吻,A女嚇得驚呼「不要鬧了」,掙脫後狹窄房內躲避,阿賢卻像發瘋似地將她推倒在牀。

「我腦袋一片空白!」A女崩潰回憶,阿賢粗暴掀開她的內衣侵犯,更不顧她身體僵硬抗拒指侵得逞。最噁心的是,過程中阿賢還不斷喃喃自語「這樣不好,我們不可以這樣」,手卻沒停下蹂躪,A女說「當時好像在看他的個人表演」。

案發後,A女在臉書揭露真相,警示其他女性注意。阿賢見事情鬧大,當時爲了止血,立刻張貼道歉聲明,自責「相當不齒自己的作爲,理當接受一切應受的懲罰」、「我因爲自己的惡質、劣根和邪欲而犯下許多過錯」、「我不尊重對方的主體,試圖去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與身體邊界」等語。沒想到,案件進了法院,阿賢卻改口辯稱「以爲沒抗拒就是默許」,還企圖以兩情相悅脫罪。

花蓮地院審理,阿賢與A女相識十多年,竟利用對方的信任施暴,造成A女嚴重心理創傷,至今仍須尋求身心科治療。法官更怒批,阿賢在臉書道歉時言詞懇切,到了庭上卻飾詞否認,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難認有悔悟之心,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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